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全椒县审计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anji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全椒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8号楼902室,电话:0550-2302022,邮编:239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进一步强化对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审计局在人事变动后,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信息工作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监督县审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配合抓,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庆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5·13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和7·6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会议暨政务公开培训会议精神,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适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要载体,全年共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务信息171条。信息发布涉及的方面包括:业务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行政权力及运行结果信息、审计结果公告、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信息。
落实重要政务信息及热点问题发布机制,全年参与新闻发布会4场,向社会公开审计工作主要做法及亮点,接受社会公众咨询,并及时给予解决和答复。此外,将告公示栏、电话咨询等方式作为必要补充,方便群众办事,强化内部监督。
继续推进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中涉及审计工作的信息公开。根据县政府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县审计局重点发布了制度和计划、审计结果、重大政策落实审计、审计整改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
继续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更新和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公开制度,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
(五)贯彻落实新条例。
召开政务公开学习会,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新旧条例进行逐项梳理,对新条例进行学习。在相应信息公开栏中,公示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新旧对照表(2019)等,确保群众及时知晓相关政策。
(六)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审计局2020年工作要点,落实《全椒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或督促整改。对于县政务公开办下发的要求落实整改事项,我局主要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开展整改。深入研判分析,局主要领导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批示,局党组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安排汇报,不定期研究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总结政务公开工作成绩和不足,谋划下一阶段工作要点,进一步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七)创新举措。
继续开展对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召开业务人员会议,向业务人员介绍所负责的政务公开事项、内容要求、公开时限等内容,录制信息公开操作流程视频,督促业务人员快速掌握信息公开要领。加强对涉及侵害相关群众隐私保护等的公开审查,经审查县审计局2020年无涉及侵害相关群众隐私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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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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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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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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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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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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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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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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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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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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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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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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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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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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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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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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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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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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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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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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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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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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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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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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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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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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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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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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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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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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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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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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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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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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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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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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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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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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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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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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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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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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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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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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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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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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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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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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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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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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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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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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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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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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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县政府办及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一是信息内容不够规范、质量不高。在涉及到政务公开考核的重点栏目如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上,存在公开内容少、内容不规范、形式单一、质量不高的现象。二是分工仍存在不合理情况,导致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仍有待加强。
2021年,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办的统一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重点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对照版)的学习,熟悉新时期政务公开发布的要求、细则。
二是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在2020年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再进行细化,实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
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把信息质量作为首要要素,在抓好信息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拓宽信息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