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监管】中共全椒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出台《全椒县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10-1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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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督促被审计单位履

    行审计整改责任,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中共全椒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椒县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办法》共四章十八条,对下列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是明确建立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召集人,根据审计整改工作实际情况召集相关单位参加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贰过。

    二是明确审计整改责任追究适用对象,即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对象,承担督促、协助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

    三是明确审计整改的范围。《办法》要求被审计单位或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文书,按要求应当采取的纠正、改进措施或其他针对性举措,以及主动公告审计整改结果。

    四是明确审计整改责任人。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五是明确审计整改责任追究事项。对存在虚假整改、拒绝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有关职能部门审计整改督促协助责任不到位等4类追究事项,分别列出了不同的认定情形,并明确了从重问责及从轻、减轻或者免于问责的有关情形。

    六是明确责任追究依据及方式。对审计整改中的虚假、拒绝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及不履行协助整改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责任处分。

    同时审计整改责任追究也体现人文关怀。在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时,注重听取被审计对象和相关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对于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对符合“免责追究”情形的,按照《全椒县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办法》的出台,将为审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可以有效促进审计“后半篇文章”的落实。下一步,全椒县审计局将依据《办法》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开展,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覆盖,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透视镜”作用,切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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