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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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认真做好全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4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0%,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持续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建筑、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监管。县住建、交通、水利、开发区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施工单位环境教育和环境监管,对扬尘措施不到位的房地产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要限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严格的监管确保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要立即约谈工程建设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敷衍应付整改的要给予处罚,房地产企业取消网签销售,道路、水利工程可按比例扣除保证金,以严格执法压实企业治污责任;工程配套建设的水稳站、拌合站要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并且在工程完工后立即拆除。工程业主单位要保持监管的常态化,强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椒经开区等)

    (二)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力度。按照先大后小的原则,督促较大餐饮企业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定期开展检查,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维护;大力整治烧烤油烟污染,对进店经营但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要责令停业整改,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不达标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无专用油烟通道的新建商住楼内,不得批准经营餐饮业。切实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着力解决机动车尾气污染。科学制定重型柴油货车绕行方案,最大限度减少柴油货车尾气对我县空气质量的影响。同时加大加密针对柴油货车的超载、超限、禁区设卡检查,禁止过境车辆进入主城区内,将货车尾气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四)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工作。按照安徽省《关于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文号)要求,完成2020年度需要整治的燃气锅炉台数,降低氮氧化物排放;加大对海螺水泥、佰世达木业、天安新材料、亚士创能等重点涉气企业的工业废气治理力度,减少工业废气排放。

    对废气排放处理设备工艺落后、处理效率较低、废气收集不充分造成无组织废气排放至大气环境中、设备运维不到位的企业加大要加大监管和整改力度,督促企业配套建设先进废气处理设施,规范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保证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准确,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全椒经开区、相关镇)

    (五)加大砂石加工行业整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七个专项行动”,对照工作要求,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非法砂石加工点,制定关停时间表,实施“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椒经开区、各镇)

    (六)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根据省、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同步启动应急预案,按照《2020年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文号)要求,有关工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或者限产、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等应急措施。(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椒经开区等)

    (七)实施烟花爆竹全时段禁放工作。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好烟花爆全椒竹禁放工作,襄河镇、经开区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放。(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襄河镇、全椒经开区,协助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

    (八)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力度,严格落实重点生产、生活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包保责任制。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经开区核心区大气环境管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太平文化广场区域大气环境管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县医院以东区域大气环境管控,全椒经开区负责纬五路、丰乐大道周边大气环境管控,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襄河港和古河鸿运码头区域大气环境管控,十字镇负责罗马世纪城周边区域大气环境管控,县公安局负责原城东高速路口周边区域大气环境管控。确保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为周边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椒经开区、十字镇)

    (九)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工作。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管理,按时完成县城建成区和经开区范围内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工作。(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为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我县已被纳入滁城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一体化治理体系中,并向延伸建立八个空气监测站点实时监测。各镇、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压实压紧各项防治措施,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二)强化监管,认真履职。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作为,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不断加大治理力度,严格执法监管,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要按照长三角区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部门应急联动,夯实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有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

    (三)强化督查,加强考核。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内治理的具体任务、手段措施、实现目标、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于4月20日前报县环委办备案,由县效能办、县环委办跟踪督查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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