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2020年滁、襄河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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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滁、襄河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推进滁河、襄河污染治理,确保滁河、襄河水质稳定达标,现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滁、襄河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滁河陈浅西赵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类标准,襄河化肥厂下水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类标准,滁河、襄河水质持续改善

    、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工业园区污水治理

    1.加快完善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县经开区要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园区管网进行探查,20206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快问题整改推进县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环保验收等工作,20205月底前完成。县住建部门要加快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20207月底前建成投用。责任单位:全椒经开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加快推进镇级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武岗镇、古河镇要对工业集中区管网及企业污水纳管情况开展精细排查,20205月底前完成年度整改方案制定加快推进雨、污管网建设。县住建部门要加快古河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站问题整改,20206月底前完成处理工艺改进,确保设施恢复正常运行。大墅镇要在20206月底前启动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站建设,确保工业污水得到规范处理(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岗镇、古河镇、大墅镇,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3.加强涉水企业环境准入及环境监管。严把涉水项目环评审批,禁止新上高污染排放项目,切实提高产业准入门槛。进一步强化企业环境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企业偷排偷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全面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全椒经开区、各镇政府)

    (二)持续推进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工程

    1.强化城区重点区域管网建设改造。县住建部门要对城区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大的重点区域优先实施雨污管网建设、改造,切实加快柳圩排涝站、龙江排涝站区域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工程,2020年底前完成总工程量80%以上,有效改善滁、襄河水质2020年底前完成古襄河、老赵店河岸上老城区截污工作,实现雨水入河、污水纳管推进古襄河水质改善、达标(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截污纳管建设。襄河镇要加快完善花园村、邱塘村、教场村以及省道S331两侧杨桥片区等区域污水主管网、支管网建设,重点开展长安村轮窑厂片区管网建设工程,通过顶管将该区域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20208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襄河镇)

    (三)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1.提升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水平各镇要对已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改造计划,全力推进整改,20205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10月底前全面落实整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由县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负责。县住建部门牵头,各镇具体负责对早期建设的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按照省、市要求于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政府,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2.加快沿河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住建部门要结合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沿河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人口聚集程度,按照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选择污水处理模式,确保污水处理效果。新建污水处理站要采取站、网一体化建设模式,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相关镇要高质量做好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全面有效收集(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政府)

    (四)狠抓农业养殖污染治理

    1.切实加快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县农业部门要尽快落实小龙虾养殖尾水污染治理措施,务求取得成效;继续开展武岗镇官渡村珍珠养殖清退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武岗镇政府,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2.进一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各镇要于2020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已关闭未拆除养殖场拆除工作,消除复养隐患。对非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县农业部门要将规模养殖场和非规模的经营性养殖均纳入治理范围,按照“先滁河流域再其他区域”的思路,本着“因地制宜、一场一策”的综合治理模式,督促养殖场安装符合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加快推进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县农业部门要牵头相关单位对完成设施改造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县农业部门要在滁、襄河流域以及饮用水源地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农户施用农家肥。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进一步扩大滁、襄河流域性诱杀虫、灯诱杀虫等绿色防控区域范围。沿河各镇要切实加快滁河大堤内农作物种植的排查整改工作。2020年,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力争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镇政府)

    (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各镇要对辖区内的河道、坑塘、沟渠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台帐,逐步推进治理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结合美丽乡村整治工作,初步选定襄河镇、马厂镇2020年开展流域内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七)加快县级生态补偿断面治理沿河各镇要切实加快滁、襄河18个县级生态补偿断面治理,采取实质性治理措施,科学制定治理方案,经论证后组织实施。县住建部门要对小湖圩生态湿地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建设、专业化要求运维,切实提高湿地处理净化能力,消除环境风险,20208月底前小湖圩入襄河沟渠断面水质要明显改善古河镇大墅镇要进一步强化辖区环境监管,加快各类污染源排查整治,推进滁河西赵断面水质持续改善,稳定达标(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制、申报并有计划实施重点工程加快《滁河流域(全椒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20204月份完成专家评审,5月份完成项目立项、可研。对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县生态环境部门要依先急后缓原则,梳理出本年度需实施的重点工程上报县政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于2020420日前报县环委办备案。工作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工作时限以及相关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重点环节调度,确保治理工作紧扣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财政投入。县级财政要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实施以奖代补、以奖促治,重点支持滁、襄河沿线农业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入滁、襄河支流沟渠治理。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县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项目研究,管好用好滁、襄河生态补偿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健全滁、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县效能办、县环委办要加强工作督查,督促工作落实,切实推进我县水环境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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