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4月1日前,以我县县城建成区范围和经开区(包括十谭园、杨桥园和十字工业园)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重点企业,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
二、任务分工
县生态环境分局:
(1)发牌阶段:2020年1月1日开始,现场或集中受理采集信息,对达标排放、低排放机械进行编码登记,并统一制作环保号牌和信息采集卡,及时发放给机械机械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安装。
(2)抽查阶段: 2020年4月1日后,不定期开展抽查工作,对集中使用非道路移动源场地或企业采取随机抽取30%进行检查。
(3)查处阶段: 2020年4月1日后对未办理环保号牌或检测尾气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查封,责令禁止使用。对不符合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进行查封,责令整改。监督第三方监测公司,凡发现数据造假行为,责令退出我县市场,录入企业不良信息平台。使用数据造假检测报告的非道路移动源机械所有人或所属单位,一经查实,收回环保号牌,予以处罚。
县住建局:负责2020年2月29日前统计上报建设工地使用机械相关信息,要求机械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开展编码登记相关事项,督促开展信息采集及环保号牌发放事宜,对2020年4月1日后仍未安装环保号牌或检测尾气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禁止入场使用。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2020年2月29日前统计上报各企业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相关信息,要求机械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开展编码登记事项,督促开展信息采集及环保号牌发放事宜, 同时通知企业2020年4月1日后仍未安装环保号牌或检测尾气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2020年2月29日前统计上报渣土场使用机械的相关信息,要求机械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开展编码登记相关事项,督促开展信息采集及环保号牌发放事宜,对2020年4月1日后仍未安装环保号牌或检测尾气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禁止入场。
县交通局:负责2020年2月29日前统计上报道路(桥梁)施工使用机械的相关信息,要求机械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开展编码登记事项,督促开展信息采集及环保号牌发放事宜。对2020年4月1日后仍未安装环保号牌或检测尾气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禁止入场。
县水利局:负责2020年2月29日前统计上报桥梁、岸堤等使用机械的相关信息,要求机械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开展编码登记相关事项,督促开展信息采集及环保号牌发放事宜,对2020年4月1日后仍未安装环保号牌或检测尾气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禁止入场。
三、工作流程
各责任单位在2020年2月29日前向生环分局上报非道路移动机械统计表,同时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在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自行检测和注册采集相关信息至国家平台;2020年3月16-31日生环分局统一发放环保标牌。对2020年4月1日后仍未安装环保号牌或检测尾气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禁止入场。
符合编码登记条件的,2020年3月16-31日,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所属单位携带合格检测报告送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填写基本信息采集表,统一编码登记,录入信息采集系统并制作环保号牌和信息采集卡。
不符合编码登记条件的,机械维修治理后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排放检测合格,机械所有人或所属单位携排放检测合格报告及维修相关证明材料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统一编码登记,县生态环境分局录入信息采集系统并制作环保号牌和信息采集卡。
登记机械由机械所有人或所属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尾气检测机构检测机械尾气,检测合格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或登录国家平台(https://fdl.vecc.org.cn/fdlgather/)(需要机主注册)上传后携合法合规的排放检测合格报告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统一编码登记,县生态环境分局制作环保号牌和信息采集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编码登记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的作用,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各相关部门深入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等场所,广泛宣传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相关政策和方法,引导企业和机械机械所有人主动登记。
三、明确管理要求。自2020年4月1日起,对我县建成区内未进行编码登记或未安装环保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使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建成区内各类施工工地、工业企业要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未安装环保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允许其进场作业。检查中发现的超标排放或冒可见烟明显不能达标排放的机械,填写基本信息采集表,并依法现场查封15天,要求机械机械所有人解封后(查封到期向县生态环境局申请解封)进行维修治理,涉及加装尾气后处理的,推荐从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移动源颗粒物治理技术环保信息公开项目产品名录》中选取治理工艺;对高排放但能达标排放的,现场交办所属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清退出场,并填写基本信息采集表予以编码登记;对低排放且达标排放机械允许使用,并填写基本信息采集表予以编码登记。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全椒县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滁州市全椒县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信息采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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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所有单位或机械所有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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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所有单位名称/机械机械所有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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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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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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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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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点 |
_______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____路_______号 工地(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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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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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机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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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基本信息(必填) |
(3项选填一项) |
(4项选填一项) |
非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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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械类别 |
机械制造企业 |
机械出厂日期 |
燃料种类 |
排放阶段 |
额定功率/排量 |
现场检测结果(不达标/达标/低排放) |
发动机出厂编号 |
机械出厂编号/PIN码 |
其他机身永久性号码 |
发动机型式核准号 |
环保信息公开编号 |
机械环保代码 |
出厂排放证明 |
购机发票日期 |
是否进行DPF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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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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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集另需材料:
1、身份证(机械所有者为个人);2、营业执照(机械所有者为单位);3、环保代码照片(没有的可以不提交)、机械照片(正面、左或右45度角、尾部)、机械铭牌照片、发动机铭牌照片;4、其他材料(机械合格证、购机发票、环保信息标签照片、环保代码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