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新闻发布会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0-03-02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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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监督,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林业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新闻发布会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如遇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新闻发布会地点为政务中心新闻发布会场。

    第三条 新闻发布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省、市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市委、市政府有关环保工作的重要政策、重要决定和重大部署等;

    2、关系全椒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环保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3、涉及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林业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4、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5、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新闻发布会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新闻发布会主题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重大突发性事件、热点问题、敏感话题的新闻发布口径,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由专人担任。

    新闻发言人代表县环保局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新闻。

    第六条 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和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有关科室配合。

    新闻发布会的有关材料,包括新闻发言人讲话稿、新闻通稿、答复口径等,由有关科室负责准备,局主要领导审查把关。

    第七条 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新闻真实性原则,并严格遵守保密有关规定。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敏感问题,如需对外发布,要依照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重要新闻一律由新闻发布会统一发布。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单位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政务信息。对违反发布信息造成的不良影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日常性新闻宣传信息工作,按照局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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