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九批转办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发布时间:2021-04-30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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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26日,我县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问题第十九批转办问题,反映:滁州市全椒县石沛镇黄栗树村黄泥河组,存在以修路之名破坏国家公益林地的现象;且黄泥河组存在开山采石现象,并用碎石机加工售卖,碎石机占用并破坏农田。接到转办单后,全椒县交通局、资规局、林业局、石沛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赴现场核查。

    经核实,反映问题属石沛镇黄栗树村黄泥河组的胡庄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本治理工程是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的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项目,现场已发生山体滑坡,急需排除安全隐患。

    本项目因在农村公路X014孙岗至S324(风景道)道路边缘,道路建成后若出现山体滑坡将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前已委托滁州811地质勘查设计院现场勘察设计。

    本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法经县公共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在开标前县政府组织了专题会,研究矿产处置办法,会议研究决定由县资规局组织评估公司对项目设计的地质矿产进行评估,施工中标单位在施工前一次性缴纳资源费至县财政,所产生石料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置。

    本项目中标的施工单位为马鞍山长江地质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施工前资源费已全额缴纳,不存在非法盗采现象,所有手续已向县资规局报备,县交通运输局已安排专人及监理单位,并邀请县资规局相关专家协助管理,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企业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施工,严禁出现超挖、超深、超范围施工。

    下一步,我县将对地块破坏公益林、占用基本农田问题进一步核查,强化对该地块施工的合法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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