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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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法治理念,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我县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抓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中,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局长办公会、案审会、局务工作例会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分析研究2023年度依法行政、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等年度工作任务,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我县创建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创新普法模式,营造普法氛围

    (一)创新宣传模式,积极开展多样式普法宣传。2023年6月2日,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邀请全椒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约40人和全椒四中30余名师生参观了小湖圩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并在教育基地内开展普法宣传,现场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民法典共140份。6月3日,由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北京全椒发展促进会、上海全椒发展促进会、安徽深港还清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全椒县自行车运动协会等组织和单位赞助和参与,组织开展了全椒县2023年六五环境日“襄水环清,人人有责”公益骑行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00名骑行志愿者分三组沿途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强化普法宣传,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年初制定了《2023年宣教工作方案》,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日主场公益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悬挂各类普法宣传横幅16条,立体标语40条,展板21块;共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民法典、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低碳生活等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开展“环保五进”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环保法等法律知识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习近平依法治国核心要义。持续开展“法润乡村社区”环保普法宣传活动,扎实开展“惠企暖企,普法先行”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企业遵守法规和履行责任意识。

    (三)强化组织学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6月18日-21日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知识培训班,重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单位内召开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以理论中心组、“两违规”专项整治工作、职工大会等为载体,组织学习党规党纪,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党史、学党章、读原著、学原文、看警示片,使全体职工加深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解,以知行合一的实际行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2023年度学习计划中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内容,并在7月和11月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中开展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举旗帜·送理论”系列宣讲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今年6月结合六五环境日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乡镇“五进”宣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四)强化执法培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组织滁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椒县大队切实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组建法制小教员队伍,开展“每月学法”、“第一责任人讲法”、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营造“比学赶超”学法氛围。

    三、推进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亮证执法。加强环境执法行为监督,对违规执法和人情执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加查处。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和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机制,保障在公开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依法决策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制定并严格执行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局长办公会会议讨论决策。

     三是细化裁量标准,落实免罚清单。认真学习《自由裁量基准规定》,做到 “自由有度,裁量有据”。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同时彰显文明、公平、公正执法。认真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第二批)》,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

     四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成6家省级、3家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中对获得省级“诚信企业”称号9家企业颁发奖牌。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化审批流程和时限,加强企业帮扶指导。

     五是结合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积极稳妥组织实施赋予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工作,推动基层各镇扩权增能。整合各镇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做到执法有力量、执法有依据、执法有保障,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我局结合自身领域相关事项赋予乡镇县级审批执法权限工作,2023年8月30日与9个镇签订了乡镇审批执法事项承接确认书。

    四、加强行政执法,提高执法质量

     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2023年以来共出动排查人员1200余人次、排查车辆200余台次,对全县企业开展300余家次检查,下达环境环境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188份;对25家环境违法(或信访投诉)企业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5件。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2起,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败诉案件。

     二是妥善处理信访。将信访工作纳入局主要工作计划,月度例会统筹布置。强化领导包案,对信访重点案件,分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四包”责任制,做细做实“五项规定”。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制度,按照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接访、带案下访4次,班子成员每月至少接访、带案下访1次,重点时间段主要领导每日接访,对梳理出的环境信访矛盾隐患问题一包到底,落实责任到人,要求到现场、面对面、真化解,将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2023年,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共计152件,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件,没有生态环境问题引发大规模集体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是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认真履行“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今年安排多名执法人员参与到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联合检查,对矿山企业的联合检查,对工贸企业的联合检查。

     四是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今年开展专项检查4次,检查企业70家次。跨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5次,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开展一般排污单位检查240家次。

     五是积极开展案卷自查和交叉评查。每季度开展1次执法案卷内部评查,严格按《安徽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办案机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打分,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整改。2023年参加市生态环境局案卷评查活动1次,办案机构组别之间开展各级交叉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证据不足,及时补充。

    五、存在问题及2024年工作谋划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专业法律人才欠缺。因编制紧缺,目前我局无法律专业人才,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时,只能依赖法律顾问,对全面推行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差距。

    (二)2024年工作谋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局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尊法、守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法治建设成效。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小教员、兼职法制员作用,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持续开展案件卷宗内部评审,加强典型案例研讨;持续做好“两法”衔接工作。

     四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行政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服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法治审核、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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