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7号委员提案主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3-07-25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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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龙委员:

    您好!忠心感谢您对县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关于取消菜市场卖猪肉摊位开红色灯的建议》(全椒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137),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了牵头领导和承办部门,围绕您的建议及时交办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您的建议,我局安排辖区市场监管所监管人员对城内6个农贸市场猪肉摊位安装使用生鲜灯情况进行走访查看。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确实存在多数猪肉摊位安装使用生鲜灯现象,通过近距离的查看与对比,LED生鲜灯和白炽灯以及在正常情况下的肉眼对比,LED“生鲜下的猪肉的确给人造成肉质肉色都是鲜艳亮丽,而白炽灯和正常日光下的色泽较为暗淡,有不小的差别。在调查中大多商家反映LED生鲜灯是让肉的色泽变得很鲜艳,能提高生意量。在走访调查中,我局结合《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贯,将使用生鲜灯会造成误导消费者感观认知的内容要求宣传告知摊位猪肉经营户,督促引导经营户取消使用生鲜灯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81号令)将于今年121日施行。这部规章第七条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观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观认知。这部规章施行后,赋予了市场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执法的职权,我局将依法依规监管市场,加强宣传引导,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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