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事件类预案】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2 14:50
    【字体:打印

     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高考期间

    食品安全保障行动方案

     

    为有力推进和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综合水平。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将保障行动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制度建设与科学管理相结合。通过保障行动加强行业自律,强化餐饮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消除餐饮业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社会餐饮和学校食堂整体食品安全水平。

    (二)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中高考考点学校及其周边、商业街和主要道路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开展监督检查。通过这次保障行动,使之达到制度完善,环境整洁,餐饮具消毒,安全达标的目标,确保无餐饮食品安全事故。

    (三)全椒县市场监管局组建全椒2023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党组书记       

    副组长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党组成员、儒林市场监管所所长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傅厚松

      餐饮服务安全股股长      谢长海

    办公室主任              汤蕊蕊

    食品安全协调股股长      王勤宽

    食品生产经营股负责人    倪世良

    科信和抽检股股长          

    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餐饮服务安全股,负责具体保障的协调工作。

    二、保障行动内容

    (一)检查对象:全椒中学、第八中学两个中高考考点学校及其周边、商业街和主要道路等餐饮服务单位。

    (二)检查内容:重点内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食品进货查验索证情况(米、面粉、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猪肉、调味品等的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明);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冷藏保存情况;食品加工操作情况;冷菜加工制作情况;食品留样情况等。

    严把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关,坚决杜绝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肉类、副食品流入餐饮单位,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制定方案、组织准备阶段(525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儒林市场监管所、开发区市场监管所要对考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及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现场培训食品安全知识,明确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内外环境卫生、基本卫生设施、原料采购、菜单制定、烹调、加工过程等一系列餐饮业食品安全标准并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考点学校与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第二阶段为督查整改526—66日)。各相关监管所以考点学校及其周边、商业街和主要道路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为驻点保障阶段(67—68日;614—616日)。向考点学校派驻食品安全执法监督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各个重点环节进行全程动态食品安全监督,制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文书,建立检查台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要按照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规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明确工作重点,保持监督信息通畅,确保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完成。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强化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所要认真细化、落实责任,做好保障行动的各项工作。县局根据情况相关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督查、处理,做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四)严格执法,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和取证,一经查实,依法严肃查处。

    联系人:谢长海   18155075081

     

    附件:

    1、全椒县2023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

    2、考点学校禁用、慎用食品类别名单

     

                                  

     2023530

     

     

     

     

     

     

     

     

     

     

     

    附件1

     

    全椒县2023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

    保障工作规范

     

    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对考点学校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其工作程序、内容及要求规定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程序

    (一)考点学校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有效。特别注意临时聘用人员、实习人员应全部持有健康合格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制度;相关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冷藏设备、消毒设备、冷菜间的设施等)。

    ()食品及原料的索证情况,必要时可以对重点食品、高危食品以及原料进行抽检;餐饮具的清洁状况,必要时进行抽样检验;

    (四)内外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无污染源,无露天堆放的垃圾,明暗沟下水排放通畅;

    2、厨房及加工场所的天花板、墙壁光滑,瓷砖达1.5米以上,无剥落、积尘、蜘蛛网,无霉斑、无油腻,排水沟通畅;

    (五)基本食品安全设施

    1、垃圾存放桶箱数量应当足够且密封,足以存放本生产班次所产生的垃圾,并做到工毕场清。纱门纱窗、防鼠网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能正常使用;

    2、洗菜池荤素分开,且不与清洗清扫用工具的水池混用;

    3、餐饮具消毒采用热力消毒,有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水池。消毒后的餐饮具有保洁设施,餐饮具数量足够并满足周转之用;

    4、冰箱、冷库的数量、容积够用,制冷效果有保证。

    (六)食品原料

    1、蔬菜、水果、粮油、干货、水产品、肉类等应新鲜,无霉变、生虫、异物及异味等感官异常情况;

    2、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查验供货单位的许可证明,要索证索票齐全,并查验登记。

    3、入库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食品添加剂专柜贮存,使用须登记。

    (七)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

    1、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2、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3、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所有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内容

    中高考期间,对考点学校实行二级保障,实施专人驻点负责、全程监督;对商业街、主要道路餐饮单位及校园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巡查和重点抽查。

    (一)审查菜单。菜单中供应的菜肴品种、数量应与加工制作场所、加工条件相适应,不得有《考点学校禁用、慎用食品名单》中所列的禁用食品品种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食品原料索证验收。落实原料索证所票制,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等非法交易的肉品。

    (三)食品留样。所有主副食品均应留样,数量不少于150g,并留置于专用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

    (四)烹调、加工过程

    1、生熟分开:存放成品、半成品、原料的冰箱、容器要分开,案板、刀具要分开。特别注意烧、炒前用的装菜盘与烧后装菜不能使用同一容器;

    2、水产品、肉类、蔬菜要分开洗切,要先洗后切,洗后容器不能着地存放;

    3、食物要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夜剩饭菜。熟卤菜应自行加工,不得外购,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调料容器须加盖子、贴标志,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5、餐饮具消毒前须洗净,消毒时间要足够。

    煮沸、蒸汽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单位需提供消毒厂家的营业执照、卫生学评价报告及该批次的消毒合格证等。

    餐饮具消毒保洁措施须落实,餐饮具摆台控制在开餐前30分钟之内。

    (五)水果。要现吃现切现装,不得预先切好后放冰箱贮存;

    (六)食品加工过程。应生熟分开、菜肴烧熟煮透,食品在烹饪后至用餐前一般不得超过2小时;

    (七)检查前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落实改进情况;

    (八)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发现问题后的处理程序

    (一)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指出,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监督意见书等行政执法文书,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按规定由接待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接待单位处理;

    (二)如同一时间内,发生就餐人员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向县局全椒县2023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按突发事件(故)现场处理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

    考点学校禁用、慎用食品类别名单

     

    一、禁止使用食品(原料)类别(品种)名单

    1、非本单位加工的直接入口食品,如熟卤菜、凉拌菜、蛋糕、烧饼油条等。

    2、直接入口的生海产品、水产品,包括海蜇、海产贝类、深海鱼、虾、蟹及其炝制、酱制、腌制、冰制品。

    3、已死的甲鱼、黄鳝、虾、蟹等不得用作食品的加工原料。

    4、生的围边菜、雕花菜、塑胶雕花围边、剩余饭菜。

    5、硝酸盐、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

    6、河豚鱼、青条鱼、金枪鱼、毛蚶、织纹螺、荔枝螺、泥螺、狗肝、鲨鱼肝、青鱼胆、野生蘑菇、杏仁、枇杷仁、木薯、发芽马铃薯、牲畜甲状腺及其它不明动物的器官、组织和腺体。

    7、各类药膳,包括丁香(香料)、甘草、莲子、莲子心、释迦水果、红牛(饮料)等。

    不得提供凉菜

    二、慎重食用(原料)类别(品种)名单

    1、需强调烧熟、煮透的:

    四季豆、扁豆、白果、豆浆、鲜黄花菜、较大的肉、肉圆以及整鸡、整鸭、整鹅。

    2、需强调洗净或消毒的:

    新鲜叶菜、水果、果盘、盘花、点送菜号夹等。

    3、需注意存放温度和存放时间的:熟肉制品、凉拌菜、色拉及制品、鲜奶制品、鲜奶油裱画食品、改刀装盘食品、生鲜啤酒、鲜榨果汁。

    4、需特别注意防止加工过程工具、用具、操作人员手交叉污染的生家禽及其内脏、鲜蛋、海产品、水产品。

     

     

     

     

     

     

     

     

     

     

     

     

     

     

     

     

     

    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中高考期间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做好2023年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椒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是指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由食品引起的列入法定传染病范围的除外。

    本预案适用于2023年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定对象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处置组织

    成立2023年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2023年中高考期间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报告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有关情况,负责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通报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吴松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钱军、张婷、党组成员王斌、何伟、傅厚松担任,成员为谢长海、汤蕊蕊、王勤宽、倪世良、金冬、童坤和各所负责人。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张婷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现场处置和应急保障工作组。 

    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分工如下: 

    1、现场处置组:由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就餐点属地市场监管所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深入所管辖餐饮单位现场,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必要时在现场抽样检验,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依法实施行政监督,监督现场有毒有害食品的处理。 

    2、应急保障组:由局办公室、法规股、餐饮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经营股等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按照股室职责做好经费保障、车辆调度、信息报送反馈等后勤服务工作。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三、接报与应急准备

    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第一接报人了解、掌握中毒事故有关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及地址、联系电话、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品、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等,并立即向工作组组长汇报。组长应立即向局领导小组报告。

    事故报告来自卫生行政部门的,组长应当通知工作组成员携带现场处置所需物品,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集合后,赶赴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处置。

    事故报告来自医疗机构或其他部门及个人的,组长除按照前款规定处置外,还应当提请通报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通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工作组应当加强与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沟通联系,协助、配合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四、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事件处置

    工作组达到现场后,工作组组长应向现场有关人员(如驻点监督人员、餐饮服务提供者负责人等)询问,掌握并核实事故基本情况,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治的前提下,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组成员在调查中应及时向组长上报工作情况。现场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场所对照有关的规范及要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1)对可能造成事故的环节、区域、食品及其原料、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个人卫生状况进行重点检查;

    2)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3)根据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应制作询问笔录,文书的制作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关于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要求。

    2.样品的采集: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协助、配合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发生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样品采集工作。

    3.采取现场临时控制措施:临时控制措施的采取,应当视情况而定,可以到达现场后根据初步了解的情况立即采取,也可根据现场检查结果采取,具体的措施包括:

    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二)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食品安全事故初步调查处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现场控制、调查处理等工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相关调查报告等有关结论,适时调整应急处理的策略与方法。

    (三)事件终结

    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已消除,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未出现新的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报经批准,可宣布现场处理终结,工作组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善后处理。

    五、善后处理

    (一)撰写事件调查处置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工作组应对现场调查处理及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各项有关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分析,撰写出调查处置报告,上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置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现场调查情况、样品采集情况及检测结果、采取的临时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性质判定、意见与建议等。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处罚的,也应写入调查处置报告中。

    (二)责任追究

    1.对经调查取证认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