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市场监管局公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1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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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吴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3年1月11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对吴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进行查处,作出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1月11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古井和口子窖白酒生产厂家打假办对城区内的吴某等经营场所和仓库进行检查。在吴某等四处仓库查获标称由“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口子窖白酒106箱和标称由“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白酒66箱。上述产品经生产厂家鉴定,均属侵权商品。上述白酒货值金额共计9.2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已涉嫌犯罪,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局。

    二、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许某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案

    2023年3月9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许某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行为进行查处,作出罚没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17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委托检验机构检验报告,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家乐款家用燃气灶具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熄火保护装置、标志项目不符合要求。经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同一型号的家用燃气灶具。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家用燃气灶具4台,货值金额220元,违法所得6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全椒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案

    2023年3月9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全椒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行为进行查处,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9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沪宁合高铁安徽段某项目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察,发现现场两台门式起重机正在通电使用,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两台门式起重机有效的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和使用登记证。经查,当事人在起重机安装完后,未申请安装后监督检验即投入使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全椒县杨某大排档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7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全椒县杨某大排档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进行查处,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8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全椒县杨某大排档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反对餐饮浪费是一场持久战,也是一场人民战争,既需要持之以恒做好宣传引导、强化制度执行,也需要持续加大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检查力度,着力整治餐饮浪费违法违规行为,弘扬“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文明新风尚。

    、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销售过期食品和销售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商品案

    2023年4月20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超市销售过期食品和销售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商品进行查处,作出罚没款6024.5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9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某超市进行检查,现场未见同批次过期食品,根据进销货台账,证明在该食品过期后销售了5袋。另查明,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三种内裤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无法在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查询到对应的商品信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消费者如果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保存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全椒县市场监管局纠正某超市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案

    2023年6月12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纠正某超市销售茶叶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

    2023年6月12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全椒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对某超市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货架上陈列有“惠祥春黄山毛峰”,净含量:200克(规格:4*50g)。经检测,上述茶叶包装空隙率为64%,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09)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当事人销售过度包装茶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下架上述不符合规定的绿茶。

    、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全椒县某分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3年10月17日,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全椒县某分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进行查处,作出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3日起,全椒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消费者投诉,反映在当事人经营的美团外卖平台店铺(店铺名称:谊品生鲜超市全椒华泰南苑店)下单成功后,因当事人缺货不能按订单配送时间发货。经查,当事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对其线上店铺内可售商品的数量未全面进行盘点及核查是否有货,导致消费者下单成功后无货可发。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可售数量的方式销售商品,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全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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