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全椒县小龙虾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8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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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政府行政管理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关于印发全椒县小龙虾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于4月5日前反馈至全椒县政府法制办(电话:5035068,地址:全椒县儒林路181号)。 



    全椒县小龙虾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滁州市大力推广“稻虾共作”模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实施方案》(滁政办〔2018〕5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小龙虾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探索农民增收致富新路子,依托全椒龙虾品牌优势和沿河沿库水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大力推广“稻虾共作”模式,努力把“小龙虾”打造成“大产业”,实现产业兴旺、生活富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发展“稻虾共作”面积30万亩。其中,2018年新增6万亩,2019年、2020年分别新增5万亩(任务分解见附表)。到2020年,引进小龙虾深加工企业3家。其中,2018年引进年加工能力5000吨以上企业1家。 
    三、工作措施 
    (一)创建种养示范基地。以沿河、沿库等区域为重点,以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为核心,加快“稻虾共作”示范基地建设。到2020年,建成百亩示范点300个、千亩示范片20个、万亩示范区5个,核心示范基地面积3万亩以上。
    (二)培育综合经营主体。推进“稻虾共作”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稻虾综合种养生产经营主体。到2020年,培育稻虾综合种养产业化联合体5个、县级以上示范专业合作社3个、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家。
    (三)打造全椒稻虾品牌。积极引导经营主体、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参与稻虾品牌创建,开展稻虾“三品一标”认证,提升稻虾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到2020年,全县培育创建稻虾综合种养大米、水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安徽名牌产品3个以上。
    (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结合稻虾综合种养,开发休闲农业、稻虾文化和乡村旅游,拓展稻虾综合种养产业功能,推进生产、加工、流通、休闲与美丽乡村建设衔接融合。到2020年,培育以稻虾综合种养为主要特色的市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休闲渔业示范基地2个以上。
    (五)提升综合种养水平。各镇成立由农业、水产、农机等技术人员组成的稻虾综合种养技术指导组,建立科技人员与种养殖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联系帮扶制度,加强稻虾综合种养技术示范和推广,加强种、养业技术协作和科技攻关,着力解决“稻虾共作”病害防治等关键和配套技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成立稻虾产业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市管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文旅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完善扶持政策。县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含整合项目资金)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示范基地建设、病虫害绿色防控和技术研发推广、虾米产品加工及绿色品牌创建。统筹各类项目资金,支持小龙虾产业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小龙虾产业,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稳步推进稻虾共作保险工作(龙虾保险办法由财政局另行制定)。
    (三)加大奖补力度。从2019年1月起至2020年底,对新增“稻虾共作”连片基地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连片面积100-500亩(不含),按每亩150元标准补贴;连片面积500-1000亩(不含),按每亩200元标准补贴;连片面积达1000亩以上标准化示范基地,按每亩250元标准补贴。市政府奖励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县财政保证补贴到位。对2018年以来享受过财政项目扶持的基地,不再实行奖补。对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稻渔综合养殖示范的分别给予经营主体5万和3万元奖补,对建成集中成片面积达500亩的示范片,一次性奖励所在镇政府2万元;建成千亩示范片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所在镇政府5万元;建成万亩示范区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所在镇政府10万元。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小龙虾产业发展纳入镇域经济考核。县政府督办室、县效能办要加强对全县小龙虾产业发展的督查力度,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滞后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附件:全椒县“稻虾共作”发展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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