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1 09: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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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全椒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谋划,完善机制,创新方式,拓展领域,积极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作出自己的努力。

    一、概述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辖39家县直单位、10个镇和6家公共企事业单位共55家公开单位。同时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牵头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有序局面。

    二是加强队伍管理。规范信息发布主题类型和内容,不符合规范的不允许发布,今年已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4次;稳定信息员队伍,政务信息一律实名发布、实名审核;采取“结对帮带”制,优选4名骨干信息员对落后单位进行一对一帮带,杜绝了政务公开网站“休眠”现象。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投入50余万元,建设乡镇分中心建设;投入10余万元建对全椒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改版升级;每年下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运管经费2万元。

    四是加强会议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人员、经费、措施保障力度,细化目标任务,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今年以来县政府召开专题大会3次、专项推进会4次,确保省、市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信息提升。5月份,全县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整改提升月”活动,对全县55家公开单位开展督查,深入查摆,从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执法、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栏信息发布等8方面进行整改,8家单位被点名通报,整改提升月活动开展后,我县二季度信息发布量比一季度增加近两倍,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六是加强督查通报。强化过程记录,每个月出一次公开月报,公示各单位信息发布情况,对落后单位上门督查,督促整改;每季度出一次通报,为年底目标管理考核提供过程考核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县政务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08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42条,政策法规、业务文件信息24条,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3条,招标采购信息5条,规划计划、政务信息公开专题等其他信息24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有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县政务服务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办结1件。

    县政务服务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中都明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电话及受理举报方式,还制定了关于信息公开的受理举报制度,探索利用“网上信箱”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截至目前,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8〕208号)规定,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在提供信息时没有收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在全面推进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少数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对《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尚不明晰,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存在简单应付、流于形式等问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

    2016年,将在以下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一)切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完善信息更新维护、保密审查、发布协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具体工作流程,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识,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完善受理、审查和答复程序,规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充分利用县、乡两级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建立健全网上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方便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考评等制度,研究制定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网民等参与评价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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