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数管局“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08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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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椒县数管局“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从4月至10月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和组织领导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加强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县数管局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为强化这次专项行动的落实工作,决定成立“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各窗口也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项具体工作实施,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要求
    (一)整治范围
    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整治重点及要求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3)现有高层建筑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4)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2、防火分隔不到位。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2)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3)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4)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3、疏散通道不畅通。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3)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住院部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7、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4)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8、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防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9、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
    (1)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和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2)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三、工作职责
    各窗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求,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依法履行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组织检测电器和燃气线路设施、集中开展员工培训、火灾风险定期评估、消防设施年度维保、内部防火常态巡查、建立完善单位消防应急救援组织等职责。重点排查医院(住院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结合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进一步细化整治措施,并及时向社会作出公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落实。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健全情况通报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强化督导,确保成效。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科室、部门,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活动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县数管局将依照规定组织实施约谈,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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