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水利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09:38 来源:全椒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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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共包括: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uanjiao.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全椒县水利局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8,电话:0550-5011471,邮编:239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袁长青任组长、分管领导冯军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指定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专人为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一是强化思想提高站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提高,工作主动性增强。二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学习《新条例》《2019安徽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工作要点)》2019年水利局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共计180条。对信息制作人员履职不到位情况加强督查,督促其落实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我局认真落实工作联络员制度和“两员合一”制度,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压实责任,在河湖长制、双随机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以及高质量发展等领域发布政府信息20余条,展现了我局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健全机制制度,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逐步优化。二是调整平台目录,完成数据迁移工作。结合“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明确各公开事项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形成了《2019年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级别)目录规范责任清单》和《2019年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部门级别)目录规范责任清单》,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化”“标准化”。

    (五)贯彻落实新条例一是召开新条例集中学习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提高思想认识。通过LED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机关LED电子屏播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标语10余条,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张贴微信二维码供多名群众扫码阅知。四是通过在水利系统微信群分享营造宣传学习氛围。五是在政府网站发布新条例内容及解读,及时更新各项工作动态。

    )监督保障。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分管局长终审,确保稿件质量,保证新闻信息顺利发布。对信息发布中涉及政治方面专有名词表述、涉及侵害相关群众隐私保护等方面认真自查,整改。整改问题1条。我局按照4.2.1+N”新闻发布机制,今年我局共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分别为全椒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进展情况、全椒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引江入滁”工程建设情况、补齐水利工程短板,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并配有图解,更好的回应了群众关切。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1

    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3

    行政强制

    4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570.47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愿望,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不强,工作开展被动。二是公开表面化、形式化,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问题仍存在。三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不够,形式单一,缺乏互动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转变观念,强化政务公开认识。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策知晓度,增强工作主动性、持续性。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规范化。根据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责任清单,确保信息发布标题、格式、内容的规范化,增强政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实效性。三是创新和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探索多途径公开形式,如图解、动漫、短视频等,增强群众获取信息意愿。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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