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司法局11月份总结12月份计划

    发布时间:2023-11-27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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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冲刺年”的目标,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行政目标任务,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本月工作情况汇报

    (一)强化依法治县统筹协调工作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深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县委宣传部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建设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全县100余名领导干部和法治工作者参加培训。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杨光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听取了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2023年工作情况以及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县经信局、二郎口镇、石沛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专题述法,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吴定高对述法情况进行点评。准备全市基层法治建设现场会有关工作。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提供我县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述法评价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普法宣传工作以及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有关图片和情况说明;报送我县在市委依法治市办拟举办的全市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交流研讨材料。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1月份,我县新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经审查受理5件。1-11月份,全县已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6件(同比增长99%),已受理67件(同比增长194%),已办结62件(同比增长258%)。1-11月份,全县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80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48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0%。

    11月份,共审查县开发区等4家单位上会议题共5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5件16条。1-11月份,共对124件(含规范性文件4件)县政府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231条,共审查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类合同及其他涉企事项22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50条。

    11月依法行政工作:11月21日-11月24日,县司法局联合县委编办举办全椒县乡镇赋权审批执法事项培训班,各镇行政执法人员及后备力量一百余人参加培训。总结2023年执法协调小组工作情况,撰写2023年执法协调小组工作情况报告。印发全椒县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报送县民营办3份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材料。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

    (三)扎实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12月份落实《全椒县“百名大师联盟”组建工作方案》,出台《全椒县司法局关于组建“百名律师联盟”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对全县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督专项检查;与市局对接,就公证处人员后被力量不足,收费及案件数量不高的问题落实整改报告;按照省市律师协会要求,上报我县先进律所和优秀律师名单,同时,参加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季度工作调度会。本月全县律所“法律服务进万企”法治宣3次,进行法治讲座3次,法治体检1次,化解企业纠纷2件。

    2023年全椒县法律援助全年案件任务800件,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结案642件,结案率80%;12月份预计受理50件。统计各律所已受理案件结案情况督促各律所报送结案案件;1-11月份法律援助数据报送至市法律援助中心;整理已结案案卷卷宗,参加全省法律援助案卷质量互评活动;统计法律援助规范性文件报送至市法援中心;报送2023年度民生实事优秀案例和典型管理举措至市法援中心;报送《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意见。

    (四)推进平安全椒建设

    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司法部社区矫正案例撰写上报;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在位情况抽查;召开12月份矫情分析会;完成综治网格化平台社区矫正新增人员信息录入;做好迎接省厅智慧矫正中心验收准备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督查;继续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大数据排查工作,对发现的违反管理规定的问题跟踪处理到位,及时予以处罚;按序时进度推进我县村(居)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道德教育活动;督促各中队与司法所完成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核查衔接;开展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实地查访活动;开展社区矫正作风效能建设督查;筹划设立《计顺东社区矫正工作室》;继续推进全国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中社区矫正对象“预安置管理”中矫正对象信息录入工作。

    开展9、10月份调解案件评查和回访工作,督促各调委会9、10月案件评查问题整改,汇总调解典型案例,完成促进平台案件录入,发放9、10月调解员补贴;完成《椒陵说法》调解中心专题宣传片制作;撰写调解中心经验总结材料;制定调解员考核文件;婚调委新聘用1名专职调解员,做好岗位培训和工作交接;到琅琊区司法局滁阳司法所及沙岗法治文化教育馆观摩学习;接待市委政法委、南谯区政法委、琅琊区政法委、县关工委,太湖县政法委、淮南市司法局、夏邑县司法局到中心调研。

    11月份,调解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145起,其中咨询50起,受理95件,调解成功95件(其中调解非公企业民商事纠纷3件),涉及金额376.42万元,达成协议金额359.62万元,司法确认25件。1-11月份办理调解案件1606件,涉及金额6096.55万元,达成金额5812.253万元。(以上数据截止到2023年11月24日)

    (五)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向应急管理局发送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提示单,提醒做好工作开展及材料收集上报工作。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滁州市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十条刚性措施》学习宣传工作要求,上报本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要求,完成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与105.4电台对接,拟安排秦岗社区参加法治滁州节目录制,采访内容已确定。就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普法进校园的普法建议予以回复,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根据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自评打分。与文创公司对接,对两期儒小法普法视频脚本进行审核确认,本月又推出一期儒小法普法视频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展播。根据《2023年全椒县江淮普法行实施方案之督查行》,县司法局联合和县人大、县委宣传部到文旅局、检察院、民政局、二郎口镇、大墅镇、石沛镇、马厂镇、县融媒体中心、全柴开展江淮普法行督查活动。为配合江海小学开展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校申报工作,安排专人开展小学生普法宣传进田间活动及对退休老师开展法治讲座。组织部分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普法业务骨干参加全省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

     

    二、下月工作计划

    (一)全面强化依法治县统筹协调作用

    根据年度考核细则,全面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对还未完成的工作抓紧补缺补差;继续指导各镇开展日常守法普法、执法、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及基层法治观察工作;持续做好我县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2022年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对照年底考核方案及时对工作进行查缺补漏;做好全市基层法治建设现场会有关工作。

    (二)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

    开展11、12月调解案件评查和回访工作;督促各调委会第四季度案件评查问题整改、上报调解典型案例;撰写调解中心经验总结材料;制定考核方案;整理归档2023年度调解中心档案资料。

    (三)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根据滁州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滁州市12.4 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预通知》,结合2023 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安排,制定全椒县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并开展具体工作。根据各镇上报的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情况,进行统计核实。根据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收集。根据2023年度各县(市、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收集法治宣传相关考核台账。

    (四)重点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

    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社矫法》《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完成综治网格化平台社区矫正新增人员信息录入;司法部社区矫正案例撰写上报;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在位情况抽查;召开12月份矫情分析会;对接公检法等部门,协调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问题衔接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督查;继续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大数据排查工作,对发现的违反管理规定的问题跟踪处理到位,及时予以处罚;按序时进度推进我县村(居)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做好迎接2023年度社区矫正各项检查考核准备工作。

    (五)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全椒样板

    一是将落实《全椒县“百名律师联盟”组建工作方案》,按时间节点推进,对照《全椒县司法行政工作深化“冲刺年”行动方案》找短板补不足,健全完善工作台账,迎接各级工作考核。二是根据目标绩效考核要求,完成全年各项考核指标、收集相关材料,制作2023年度工作台账;开展旁听庭审工作,形成书面记录,完成档案材料;对受援人进行回访,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六)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

    一是依法审查受理新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出具不予受理决定并送达当事人;依法审理办结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送达当事人。二是参加县政府诉讼案件开庭,指导全县各单位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确保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30%以上。三是开展综合查一次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市局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补缺补差。做好党建+品牌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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