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1:34 来源:全椒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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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4〕1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全椒县统计局——公开年报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全椒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府大楼北附五楼502室;电话:0550-5028759,邮编:23950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椒县统计局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强化公开组织、加强公开宣传、提高公开实效,主动向社会普及统计知识、发布统计信息、展现统计成果,充分发挥了统计信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积极作用,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县统计局通过全椒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138条。其中,发布回应关切16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5条,发布经济运行情况13条。2023年,县统计局加强了对政策的解读,完善统计领域的相关目录,如统计法律规范、统计调查制度等,及时发布经济运行情况等各类统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县统计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无结转的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县统计局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加强对发布信息的管理和审查工作。一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办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办要求整改的相关信息,更加细致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于县统计局拟公开的统计信息,先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批,重要统计数据公开需报局长审批,确保拟公开的统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工作职能调整,完善公开指南;每月5日左右更新统计信息和经济运行情况;保质保量的完成统计数据的发布和解读。

    (五)监督保障。

    县统计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秘股工作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人员力量充实,现配有工作人员1人,负责落实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细化政务公开工作政策解读和考核等制度规范。先后印发《全椒县统计局政策解读制度》、《全椒县统计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等,从制度规范上进一步完善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县政务公开办印发的《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关于对应分解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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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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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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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统计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政务公开问题排查中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如未及时公开年度计划和总结;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信息公开不全,缺少责任分工和监督方式。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都已按时按质积极整改,及时反馈整改链接。

    2024年,县统计局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工作的制度落实,提高统计信息发布质量,按时按质完成统计信息的发布,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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