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08:40 来源:全椒县文旅局
    【字体:打印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全椒县文化和旅游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7号楼608,电话:0550-2302700,邮编:23950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重视两化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为平台举办的各类活动大受好评,非遗保护工作以进校园为契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时公开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服务活动情况。二是加强文旅市场检查等工作的信息公开。我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应急广播提质增效工作,局领导带队前往各乡镇检查在线率。节假日期间开展文旅市场检查,确保文旅市场安全平稳运行。全年在全椒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政府信息2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共通过网络平台、信函等方式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0件,本年共办理0件,结转下一年办理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在工作中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机制,上传下达、统筹协调。2022年文旅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全椒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查阅。工作联络员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各组进行协调完善公开信息并及时予以公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相关工作,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人事变动及政务公开新的工作要求调整公开目录,并及时发布公开内容。

    我局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通用载体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网站,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对我局的各项事业活动及时上网发布。二是积极利用各级媒体、广播、微信公众号等的宣传作用,让群众通过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及“三审”工作规范,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总责;具体业务人员负责一级审查,主要在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发布等环节,确保信息格式正确规范、用字准确无误、更新及时到位、链接有效导入和信息是否涉密;公开事项分管负责人负责二级审查;负责发布的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在公开事项分管负责人领导下进行补充审查,承担相应审查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文务主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写术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种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将持续深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制度,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切实提高我局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参与性。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收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在办实事,见实处上下功夫。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程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行政,做到既规范有合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