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1:38 来源:全椒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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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4〕1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全椒县文旅局——公开年报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全椒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7号楼6楼;电话:0550-2302700,邮编:23950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以全椒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做到专人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两化信息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公开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四个领域的相关情况;二是部门信息主动公开,按规定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人事信息、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各类信息公开发布3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通过网络平台、信函等方式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结转0件,本年共办理1件,结转下一年办理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先审核后发布机制,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要求各股室和要从思想上真正对政府信息公开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自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安排专人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检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五)监督保障。

    一是以我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为依据,自行梳理相关责任股室信息公开情况。责令按照公开时限自主自觉公开;二是以县政务公开办监测整改通知以及季度通报为依据,查摆相关责任股室信息公开情况。三是将自行梳理结果和查摆结果纳入单位内部目标绩效考核。严格执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关于对应分解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然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全。如重大项目建设方面,“15分钟阅读圈”建设项目没有在主动公开中发布相关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全。如相关股室对信息报送意识不强,报送信息不够及时。

    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针对问题和不足之处,着力进行改进提高。一是注重丰富公开内容。要求各股室及时按照要求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持续深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制度,按时报送政务信息,及时通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三是加强信息报送人员培训。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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