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椒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09-08-19 09: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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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县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县政府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由冉家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县档案局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县直各部门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各镇也明确了具体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初步建立起县、镇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县政府先后派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并赴有关单位现场观摩。

     2.开展集中培训。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连续举办两期培训班,对全县114 个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

    3.广泛讲解《条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分赴县直有关单位和部分镇讲解《条例》,并邀请有关专家给县直有关单位和镇同志做《条例》辅导报告。

     各镇也及时开展了培训和动员工作。全县10个镇共举办培训班10余期,参训人数600多名。县财政局、县工商局等单位召开全体动员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布置。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全椒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有关原则,编制了各镇、县直部门、垂直管理单位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单位代码;向各单位配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软件”,从而使县、镇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可以使用统一软件,按照统一编码规则,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县编制工作小组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从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法制局、县档案局、县编办等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分赴有关单位和镇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县政府网站动态公布各单位最新进展情况。

    各镇、县直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了国家和省贯彻《条例》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全椒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椒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县政府信息科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采取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措施,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czzwgk.gov.cn/xxgkweb/sxpublic.aspx?unit=ME&cityname=全椒县),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代码指南共四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机构”、“人事信息”、“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共17个子栏目。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开通了信息公开子网站,搭建起全县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各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即将设置)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省政务公开办和省经济信息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通知》后,我县已及时(即将)对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进行升级,并已经(即将)对市政府(单位)门户网进行改版,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人事信息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交人大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重点工作政府集中采购等栏目内容直接替代门户网阳光政务栏目内容,初步(即将)解决“两张皮”和重复录入问题。

    3.建设信息查阅场所。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县行政服务中心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即将)在馆内(办事大厅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4.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县还通过在办事大厅内设置触摸屏、政府门前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今年共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扩大公报发放范围,免费发放到村(居)、私营企业等,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场宣传。结合“市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活动期间,6个县直单位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现场接待群众咨询4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份,两家新闻媒体做了报道。

    2.加强经验交流。县政府信息工作主管部门通过编发专题简报、开设网上专栏、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截至20081231日,全县共开通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114个,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5784条,其中,县政府各部门开通子网站59个,占县政府部门总数的90%,发布信息4108条,占全县发布总量的71%;镇政府开通子网站10个,占总数的9%,发布信息1676条,占总量的29%。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3240条,其中,“政府机构”栏目发布信息1425条,占总数的44%;“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48条,占总数的1.5%;政府规范性文件栏目发布信息228条,占总数的7%;提交人大报告24,占总数的0.7%;民生公益286条,占总数的8.9%;政府采购198条,占总数的6.1%;政府重点工作48, 占总数的1.5%;其它983, 占总数的30.3%。目前,政府文件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7个工作日,最长需要15个工作日;其他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6个工作日,最长需要15个工作日。

    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1条。现场回复,没有超时现象。

    目前,我县上报文件和有关函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这部分信息约占所有政府信息的2%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变动大,造成工作脱节、进展缓慢;二是不按《条例》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时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完善;三是不能正确使用依申请公开相关文书等等。这些问题急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09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首先要按照《条例》的法定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费、场所,切实做到人员到岗、机制落实。其次,健全实施《条例》的相关配套和保障制度,并尽快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机制,防范各类违反《条例》行为的发生。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报工作。

    09年,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完善和规范目录体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根据群众的需求和本级的工作性质特点,围绕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各镇要把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紧密结合,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公开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筹资筹劳等情况。学校、医院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公交、通信、金融等公用事业单位要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及时将服务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各地各部门要编制本单位本系统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分类向社会或在单位内部公开。

    采用多种形式推行政务公开。要继续办好政务公开栏、政务公报、政府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公开办事指南,继续抓好政府网站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举办政务听证会、咨询会、评议会,积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综合利用多种形式公开政务。

    四、积极推进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

    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把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住房、农资、旅游、金融、电信、环保、计划生育、公共交通等关系民生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公开制度,围绕办事项目、收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纪律规定、监督渠道等内容,组织编制办事公开目录,绘制办事流程图。结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执法监察、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发挥办事公开的综合效应。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促进示范点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形式更加灵活、程序更加规范。完善示范点建设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示范点建设、评比、考核和管理的标准体系。鼓励各级示范点在工作机制、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积极创新,形成特色,争创省、市级示范点。

    五、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评议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推行政务公开的监督。充分发挥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上举报等方式,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今年,将把政务中心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府目标考核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占一定比分。要制定具体的考评办法,量化目标任务,明确考评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并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开。今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年终进行一次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要按照组织考核、社会评议和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进行考核。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行政效能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探索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力求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政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各部门是实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健全的,要调整充实。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对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对下级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对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管理、监督、服务的职责。实行垂直领导或双重领导的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七、配合政府打造“阳光政务工程”。

    “阳光政务工程”是思想上的革命,体制上的创新,机制上的完善,效能上的提升;是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建设诚信政府,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推进反腐倡廉,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政务公开办公室将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为构建和谐全椒作出应有的贡献。

     

     

     

    〇〇九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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