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椒县2020年第三季度病历评审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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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

    《全椒县2020年第三季度病历评审通报》经全椒县医疗保障局会议通过,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110

     

     

     

     

     

     

     

    全椒县2020年第三季度病历评审通报

     

    为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减轻参保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全椒县医疗保障局对全县医疗机构2020年第三季度医保住院病历开展评审。现将病历评审结果及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一、病历评审对象

    县内2020年第三季度收住参保病人较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二、病历评审依据和内容

    本次审核是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皖医保办发20189号文)》、《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目录(皖医保办发201810号文)》、《滁州市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滁医保201888号文)》,《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6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等政策性文件作为依据。

    主要评审内容为:执行医保相关政策情况,住院指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按病种付费等政策执行情况。

    三、病历评审结果

    (一)不合理用药。

    1、违反医保药品目录限制性条件用药:全椒县人民医院诊断为 “胆囊结石”, 无药敏试验证据,使用头孢哌酮舒巴坦注射液。全椒县花园桥医院诊断为“冠心病”,违规使用川芎嗪注射液。

    2、无依据或无指征用药:全椒县椒陵医院诊断“右肱骨下段内固定术后”,无指征使用头孢呋辛钠注射剂。

    3、违规带药或取药:全椒县中医院诊断为“腰痛病”,病程记录中中药组方与收费清单不符。全椒县人民医院诊断为“胆囊结石伴胆囊炎”,头孢他啶注射液多收取4支费用。

    (二) 不合理治疗。

    1、无医嘱、无记录单、无病程记录治疗:全椒县科文精神病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精神科监护少7天记录。全椒县中医院诊断为“脑梗死”,耳穴压丸、艾灸治疗无病程记录。

    2、缺少内置高耗材手术记录或条形码,或数量与实际使用数不一致:全椒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胫骨干骨折伴腓骨骨折”,螺钉无条形码。全椒县新城医院诊断为“阑尾炎”,结扎夹条形码与数量不符(条形码1个,收费5个)。

    (三)不合理化验及检查。

    1、无医嘱、无报告单检查:全椒县花园桥医院诊断为“心衰”,超敏C反应蛋白、C反应蛋白无医嘱;全椒县同仁医院诊断“上腹痛”,磁共振无报告单。

    2、无指征、无主诉、无症状、无体征或病史检查:全椒县人民医院诊断为“胃溃疡伴出血”, 患者无糖尿病史且血糖检查正常,重复进行血糖检查。

    3、过度检查、化验:全椒县中医院诊断为“前列腺增生”,无指征进行乙肝五项定量检查。

    ()、违反物价规定收费。

    主要为:CT平扫、磁共振平扫、DR等超物价收费;糖化血红蛋白串换成糖基化血红蛋白;彩色一次成像与彩色图文报告重复收费;颈部血管彩超椎动脉与颈动脉、颈静脉分解收费;彩超(B超)常规检查同时做多部位,第二部位起未减半;一次性低值耗材仍在收取,如:敷料、麻醉回路、一次性电极片、一次性导尿包、湿化瓶等。

    (五)其他审核。

    1、挂床住院:全椒县人民医院儿科诊断为“疱疹性咽峡炎”,该患儿体温单显示每日均外出。

    2、检查报告单虚构可能:全椒县科文精神病医院多份病案心电图报告单相同,B超单涂改串用。

    四、处罚标准及结果

    根据病历评审发现的违规金额,按照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追回不合理医保报销款,并处相应金额5倍罚款,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对照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整改。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保相关政策;要严格把握入院指征;加强诊疗行为规范管理,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三)县医保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医院严重违规行为进一步调查。

    (四)各定点医疗机构将追回医保报销款缴至县医保基金专户,行政处罚款缴至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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