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全椒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对全县医疗机构2022年第一季度医保住院病历开展评审。现将病历评审结果及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一、病历评审对象
县内6家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第一季度住院病历。
二、病历评审依据、内容和程序
本次审核是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2021年版)》、《滁州市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国卫办医发〔2016〕2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等政策性文件作为依据。
主要评审内容为:执行医保相关政策情况,住院指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等政策执行情况。
病历评审程序:严格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皖医保发〔2019〕29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病历评审结果
对6家县级医疗机构(全椒科文精神病医院另作专项检查;全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无住院患者)以出院时间为标准,除去意外伤害及分娩病历,按5%比例共随机抽取2022年第一季度医保住院病历506份。
(一)全椒县人民医院。共抽取311份住院病历。评审发现存在违反医保药品目录限制性用药范围、过度用药、无指征或无依据用药、违规带药、无医嘱或无治疗记录单治疗、过度治疗、无医嘱或无报告单检查、不合理或过度检查、违反物价规定收费、低标准住院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86566.41元,其中医疗救助金额652元。
(二)全椒县中医院。共抽取107份住院病历。评审发现存在违反医保药品目录限制性用药范围、过度用药、无指征或无依据用药、无医嘱或无治疗记录单治疗、过度治疗、无医嘱或无报告单检查、不合理或过度检查、违反物价规定收费、低标准住院、丙级病历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24585.13元,其中涉及医疗救助金额418.78元。
(三)同德爱心医院有限公司。共抽取39份住院病历。评审发现存在违反医保药品目录限制性用药范围、无指证或无依据用药、违规带药、无医嘱或无治疗记录单治疗、过度治疗、无医嘱或无报告单检查、不合理或过度检查、违反物价规定收费、低标准住院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8836.7元。
(四)椒陵医院。共抽取25份住院病历。评审发现存在违反医保药品目录限制性用药范围、过度治疗、不合理或过度检查、违反物价规定收费、低标准住院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6559元。
(五)花园桥医院。共抽取17份住院病历。评审发现存在违反医保药品目录限制性用药范围、过度治疗、不合理或过度检查、违反物价规定收费、低标准住院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5590.2元。
(六)城东医院。共抽取7份住院病历。评审中发现存在违反医保药品目录限制性用药范围、无医嘱或无治疗记录单治疗、过度治疗、违反物价规定收费、低标准住院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4169.6元。
四、处罚标准及结果
根据抽病历评审发现的违规金额追回不合理医保报销款,部分违规情节严重的,根据《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滁医保秘〔2020〕10号)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具体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对照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整改;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保相关政策,严格把握入院指征,规范诊疗行为,合理收费;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于8月30日前将违规款项和行政罚款交至相应账户。
附件:全椒县2022年第一季度病历评审处罚统计表
附件: 全椒县2022年第一季度病历评审处罚统计表(单位:元) |
医院名称 |
抽取病历份数 |
追缴违规金额 |
追缴医疗救助金额 |
行政罚款金额 |
全椒县人民医院 |
311 |
24585.13 |
652 |
156980.2 |
全椒县中医院 |
107 |
86566.41 |
418.78 |
35614.64 |
全椒同德爱心医院 |
39 |
8836.7 |
0 |
8296.05 |
全椒椒陵医院 |
25 |
6559 |
0 |
17100 |
全椒花园桥医院 |
17 |
5590.2 |
0 |
6963.6 |
全椒城东医院 |
7 |
4169.6 |
0 |
9862.6 |
合计 |
506 |
136307.04 |
1070.78 |
23481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