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医保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0:47 来源:全椒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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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和《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全椒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五号楼818;电话:0550-5188862,邮编:23950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营造政务公开氛围,健全政务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透明、高效、有序开展。根据重点任务分工、对照目录清单要求,2022111231日,县医保局在全椒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10条,决策部署类20条,财政资金21条,行政执法公示10条,其他权力39条,政策解读10条,监督保障7条,其他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共通过网络平台、信函等方式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0件,本年共办理0件,结转下一年办理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管理机制。单位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全面抓;分管负责人按照分管工作的职权范围,负责分管工作以内的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内容更新。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专人统一上报、专人审核、专人签发的“三审制”,严格履行审查手续等,严禁发布涉密信息,严禁发布虚假信息。二是规范公开流程。对医保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程序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规范,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医保公开工作,积极营造规范、透明、高效的公开环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质量运转。三是提高公开质量。围绕群众关切,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完善了医保行政权力、医保公共服务运行结果公开体系,同时根据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目录规范,常态、长效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整改,全面提升公开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与县政务公开办的衔接。按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升级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依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按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医保工作,使医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三是认真参与培训。安排专门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参与县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项培训,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最新的内容要求,对本单位网站内容更新情况进行及时自查,确保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晰重点。明确我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公开内容、工作举措和职责分解,使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二是落实责任。结合局机关工作特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主体,确定由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履行督查指导职责,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内容更新,落实日常监测通报情况整改,针对政策解读等重点栏目,通过定期自检的方式进行检查,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加强监督。严格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部门和人员,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严格监督考核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多为文字解读,图片、图表解读较少,缺少音频、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和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个别部门、股室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的方法措施

    下一步,县医疗保障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一是常态化推进规范性文件公开,做到备案、清理、发布及时规范;二是精细化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丰富意见征集形式,加大对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开力度;三是标准化推进政策解读,丰富创新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四是专业化推进信息公开,加强医保监管、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栏目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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