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医保中心对滁州华巨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华巨三十七店、滁州华巨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华巨三十八店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材料,进行现场核实和专家评估组审定,拟将这两家药店纳入医保定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1月23日开始,1月30日结束,共7天。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通过电话0550-2301101反映。
全椒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