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医保中心对滁州维康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全椒唐宁府店、滁州维康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全椒城南社区服务中心店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材料,进行现场核实和专家评估组审定,拟将这两家药店纳入医保定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1月2日开始,1月8日结束,共7天。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通过电话0550-2301101反映。
全椒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