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医保中心对安徽九州通昕特大药房有限公司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材料,进行现场核实和专家评估组审定,拟将这家药店纳入医保定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3月1日开始,3月7日结束,共7天。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通过电话0550-2301101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