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椒县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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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椒县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31

    全椒县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落实城市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屋改建改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滁州市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通过三年努力,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落实,基本消除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

    二、整治任务

    (一)全面排查房屋安全隐患。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社区以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逐街逐栋开展辖区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排查工作要地毯式推进,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在排查的基础上,建立辖区房屋安全档案,实现对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要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主力军作用,落实物业管理企业小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责任。

    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应以独立栋为单位,按照初步判断、专家讨论、检测鉴定三步法确定房屋排查结果。排查结果分为危险、潜在危险、暂无危险三类。初步判断由一线排查人员确定。辖区政府应组织专家组对初步判断的结果讨论提出意见。对专家组讨论认为确需安全性检测鉴定的,应通过房屋安全鉴定方式确定房屋危险等级。

    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要认真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宾馆、饭店、学校、养老、娱乐、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房屋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居民楼。

    各镇政府、社区以及有关行业领域内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单位要安排专人将每一栋房屋安全信息按照要求录入到滁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隐患排查、跟踪处置要全过程留痕,实现对整治专项行动的信息化闭环管理。(各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社区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

    (二)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各镇政府、社区以及住房城乡建设、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双管齐下,对排查发现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确需鉴定的,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尽快委托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对鉴定为D级危房的,应立即安排房屋使用人先行搬离,并通过提前征收消除安全隐患,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可通过提供保障房、安置房为其过渡。对鉴定为C级危房的,要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拿出解危方案、实施有效解危,在解危实施完成之前应密切关注危房情况,出现险情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各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社区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协同)

    (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此次房屋安全整治工作中,要进一步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逐项建立隐患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实施整改。重点清查房屋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要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各地对清查出的违法建设、违规审批、违规改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造成房屋安全隐患的行为要督促责任人整改,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规范房屋改建改装行为。改造房屋用于租赁房屋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将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改变原规划使用性质,作为宾馆、饭店、娱乐、租赁住宅等人员集中场所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制定相关政策,对其规范管理。(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

    (五)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指导督促辖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

    (六)构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利用现有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注重发挥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统筹建立本地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各级政府抓总、辖区街道牵头、行业管理部门协同、基层组织末端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通过网格化管理体系,逐级细化管理片区,菜单式分类明确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各类情形,压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房屋安全问题。(各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社区牵头,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

    (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1.各镇政府承担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辖区内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推进,为全房屋安全长效管理体系建立提供基础保障。

    2.住建部门对每栋城市建筑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监管。

    3.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别督促行业领域内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其中:教育体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督促民爆行业厂房等生产用房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督促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督促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负责查处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房屋用途的行为并督促整改;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车站、码头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督促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区范围内房屋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医疗卫生用房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应急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消防部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财政部门要将全椒县城市房屋安全排查费用纳入财政资金保障。

    三、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 2022 12 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排查整治(2021 年 6月底前)

    全面排查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全面完成生产经营房屋安全复查,夯实一楼一档,建立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平台,基本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二)攻坚克难(2021 年)

    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清单问题的整改销号。建立健全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总结并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加快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有序推动城市更新。

    (三)巩固提升(2022 年)

    1.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完善我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提升我房屋安全信息数据质量,共享全房屋安全相关信息,夯实“一楼一档”,实现房屋安全管理智能化。

    2.建立“全覆盖、全周期、网格化、常态化”的房屋安全动态管理制度,实现房屋安全排查与鉴定、落实解危责任人及解危方案、日常巡检与督办等事项全程记录的闭环管理措施。

    3.建立和完善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做到管理人员落实,工作制度和工作运行程序切实可行,确保房屋安全事前预警处置的能力得到提升,最大程度杜绝灾难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政府分管副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为副召集人,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椒县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见附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负责及时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工作督查检查,研究协调解决共性问题。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安全责任,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流程和责任单位,开展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压实各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社区和有关行业领域房屋产权(使用)单位排查主体责任,各街道、社区和有关行业领域房屋产权(使用)单位必须明确一名排查责任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汇总。

    (三)强化技术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统筹协调专家技术力量,成立全椒县城市房屋安全排查专家库;制定排查整治相关表单,为排查、解危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强化对鉴定机构的监管,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准确,保证安全性鉴定质量。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协调推进各协同部门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中的房屋权籍信息和房屋档案信息要充分共享,协助住建部门建立和完善我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相关数据,实现房屋安全管理模式由“静态”到“动态”、由“事后处理”到“事前预防”的转变,提升管理效能。

    (四)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对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在征得房屋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提取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用于房屋安全鉴定、解危等费用。

    (五)强化宣传引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宣传部门积极开展房屋安全科普宣教,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房屋安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社会共识,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六)建立长效机制。安委会将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房屋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督查,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结合汛期、雨季及冰雪等特殊气候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持续开展城市房屋安全隐患动态化、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城市房屋安全隐患动态化、信息化管理,确保城市房屋安全长治久安。

    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专项整治部署开展情况、该项工作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县直部门该项工作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请于 2021  3  5日前报送。联系人:陶育贵,办公电话:0550-2302062,邮箱:qjzjzag@163.com

    附件:全椒县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全椒县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集 人: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王成云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胜荣      县住建局局长、县重点工程管理

    中心主任

    夏朝晖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员侯帮国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曹长江      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

     君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季维传      县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梁兰兰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

              刘思德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晋青文      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张邦明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

              路继春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庄广斌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蔡国亮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斌      县住建局副局长

    冯让军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进      襄河镇副镇长

    袁长宗      古河镇党委委员

    余华友      马厂镇二级主任科员

              李道军      西王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磊      十字镇人大副主席候选人

              黄宗耀      石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玉军      六镇镇人大主席

    陶友明      二郎口镇副主任科员 

              黄忠飞      大墅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杜少锋     武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局,张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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