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名称 | 发起部门 | 抽查事项 | 配合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金属冶炼工贸企业 | 应急管理部门 | 金属冶炼企业执法检查 | 生态环境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全县金属冶炼工贸企业 | 县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3%),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3年4月至10月 |
市场监管部门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2023年4月至10月 | ||||||
粉尘涉爆工贸企业 | 应急管理部门 | 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 | 卫生健康部门 |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 全县粉尘涉爆工贸企业 | 县应急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3%),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
烟花爆竹企业 | 应急管理部门 | 对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督检查 | 公安部门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产品流向登记管理 | 全县烟花爆竹企业 | 县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气象。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3%),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3年5月至10月 |
气象管理部门 | 防雷安全检查(定期检测开展情况) | 2023年4月至10月 |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应急管理部门 | 对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生态环境部门 |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县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消防部门。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3%),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
消防部门 | 企业消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火间距、水源药剂、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灭火和应急预案、“两支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建设等情况。 | 2023年4月至10月 | ||||||
涉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 | 应急管理部门 | 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执法检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涉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 | 县应管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3%),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
非煤矿山 | 应急管理部门 |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建设、落实等情况的检查;企业相关人员及资质、工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的检查。 |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的检查;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设计文件的检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的检查;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情况的检查。 | 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省级抽取2家(省级重点监管的25家非煤矿山企业,按8%比例随机抽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2023年4月至11月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 应急管理部门 | 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报告生产、经营的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 公安部门 |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购销、运输行为和企业年度报告情况的检查 | 全市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 市、县(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 | 省级抽取2家(抽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数20家,按照10%比例抽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2023年2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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