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应急管理局精准执法案例(四)

    发布时间:2023-11-0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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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20日,根据《全椒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全椒县应急管理局持续开展工贸行业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023年10月9日安徽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调漆间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设施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转。执法人员就检查情况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由企业现场负责人签名确认,并于2023年109日立案。2023年10月17日,全椒县应急管理局对安徽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查处理由及结果

    安徽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滁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适用

    (一)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警示意义

    《工贸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于2023年5月15日施行,第七条第(七)项“机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机械企业可燃气体发生泄露,达到一定浓度后遇火源必然会引发爆燃,可能会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安装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可及时发现隐患,第一时间作出相应的应急措施,从而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安全设备设施是企业生命线守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安全设备设施可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应急管理部门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通过对涉及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有利于推动、倒逼各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权威,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该案件有一定代表性,对进一步宣传《工贸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可以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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