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落实】关于发布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落实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4-03-1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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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在起草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严格落实《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对重要的行政规范性公文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相关要求,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集体审议决定的方式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和反馈,并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

    一是在起草之前向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有关意见;二是对实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进行评估,局各股室会商集体审议决定,同时对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符合公平竞争要求等进行把关。三是依法对文件的制定主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校对,并经过局党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四是按照要求在望江县政府网站依法进行公开,并按照要求实施动态管理,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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