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4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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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科室、执法监察大队:

    为认真贯彻省委“制度全覆盖”等四个全覆盖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机关,结合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现就开展我局有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确立清理范围和重点

    1.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局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2.重点:

    (1)与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中央、省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要求相抵触的。

    (2)与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决定不一致的,以备案、年检、认定、审查、审定等形式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

    (3)于法无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增加其义务的。

    (4)同一事项重复发文影响执行效力的以及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不衔接或相互矛盾的。

    (5)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其他需要废止或修订的。

    (6)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依法行政要求,需要新制定的。

    二、落实清理职责和任务

    经局办公室初步梳理,共梳理部分涉及行政管理、组织人事、机关党建和政策法规等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125项(见附件),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应按照清理范围和重点,对本处室、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包含具有行政指导性和约束力的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该立的立、该废的废、该修订的及时修订。结合正在开展的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对已列出的清理事项,统一完成清理和修订时限为2016年7月20日;对未列出的清理事项,各处室、单位需制定清理修订路线图,于7月2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三、严明工作纪律,建立长效机制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按照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集中力量按时优质高效完成清理和修订工作任务,不得敷衍了事、潦草塞责。并建立健全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全椒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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