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年报】全椒县城管执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15:26 来源:全椒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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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椒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政务办〔2020〕1号)要求,由全椒县城管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anjiao.gov.cn/)“信息公开——全椒县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全椒县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5号楼505室,电话:0550-2313677,邮编:239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240余条,其中,办公室发布工作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等信息83条,法制股发布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11条,财务股发布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类信息42条,市政公用股发布网上政务服务类信息2条,环卫所发布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信息2条,其他各类信息合计约100余条。一是贯彻落实新条例。开展专题学习会议,提高政务公开意识;悬挂宣传横幅,引导社会公众学习条例,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好群众解读,在政务中心窗口设置宣传点,向办事的群众讲解修订后的条例,鼓励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循信息,了解部门工作动态。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三大攻坚战等重点栏目,及时公开发布信息,切实保障真实性、时效性,推进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2019年无依申请公开情况,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规范收到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根据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进行相关栏目调整和数据迁移工作;二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三是发挥联络员上传下达和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指导各相关责任人落实责任,并定期组织自查整改,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逐步优化,制定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责任清单;利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实现信息资源整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与政府网站、政府新媒体联动;实行三级审查制度,业务人员对发布信息进行自查,联络员对格式进行规范化审查,分管领导对标题和内容总体把关,经三级审查后,方可在平台上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二级机构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业务培训会议,确保上级精神传达到位,工作安排部署到位,统筹协调推进到位,督查考核奖惩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两员合一”制度,一是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关于实行政务公开“两员合一”制度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明确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直接责任人为相关业务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作为政府信息审查责任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一体推进。二是相关股室、二级机构基本能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责任清单中所明确的责任适时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1

    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5

    0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

    0

    37

    行政强制

    3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6198万元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着政务公开意识不高、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和工作督导不到位等问题。改进情况:一是通过在局系统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和培训活动,树立了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增强了政务公开水平,深化了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了政务公开向常态化、持续化发展。二是健全组织领导和制约监督等工作机制,发挥制度优势,强化统筹协调、严督实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实现了政务公开向制度化、规范化推进。

    2019年,我单位政务公开整体推进有力,稳中有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目录不全,部分目录下内容缺失。改进措施:对照清单全面梳理公开目录,补齐补全,严格落实“两员合一”制度,督促公开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发布信息,充实栏目内容。二是部分重点栏目信息发布标题、格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严谨,栏目与内容贴合度不高。改进措施: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严守标准,规范发布。三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涉及民生的热点较少,群众关心的问题没有真正做到“易获取”。改进措施: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把城市管理领域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纳入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2020年,我局将紧扣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级工作会议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意外”原则,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力争取得政务公开工作新进展。

     

    20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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