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条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1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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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贲培茹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新龙河改造后管护”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照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全椒县城管执法局的职责是对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环境卫生进行保洁和监督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是文明创建的基本要求。经了解新龙河属于县住建局改造项目,改造后环卫保洁未移交我局管理,我们建议现有管理单位加强保洁力度,下一步待县政府环卫保洁移接交后,督促保洁公司建立长效保洁机制,还老百姓一个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您今后一如既往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美丽新全椒而共同努力,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20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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