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1:12 来源:全椒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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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4〕1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全椒县城管执法局——公开年报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全椒县城管执法局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服务中心5号楼505室;电话:0550-2313677,邮编:23950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县城管执法局严格贯彻落实县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全面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及更新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立足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围绕县政府重点工程保障、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行政执法、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进行公开,同时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主动公开城市综合执法领域相关信息,今年以来,累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通过网络平台、信函等方式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结转0件,本年共办理1件,结转下一年办理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督查调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语言表述、信息发布内容、格式等进行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发布检查,重点排查涉及个人隐私、敏感词汇等,同时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和补充相关信息,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的日常管理,按要求开展测评反馈问题整改、自查自纠等工作,及时公开《全椒县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突出做好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行政执法公示、意见征集及反馈、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人秘股牵头抓总,压实局属各业务股室、二级机构责任,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和平台建设,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考核调度。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落实专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落实社会评议。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并及时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广,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城市管理问题公开不多,公开的内容针对性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个别栏目公开信息数量较少,其中涉及单位职能、重点工作推进的内容较多,部分栏目因未产生相关内容长期未更新。

    改进情况:一是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以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强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及时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公开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违法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城市管理方面信息,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内容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规范政务信息工作流程。对照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时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程序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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