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城市管理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据全椒县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
全椒县城管执法局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班子担任,办公室主任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
二、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一)全椒县城管执法局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等。
(二)涉及全椒县城管执法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三)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四)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三、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等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有关信息。
(三)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全椒县城管执法局有关工作会议。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的时间
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五、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
新闻发布的选题与采集,由全椒县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
六、新闻发布的纪律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
(三)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政务信息和党委部门文件。
(四)禁止发布上级部门未公开及涉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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