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96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26 17:35
    【字体:打印

    李家侠代表:

    您在政协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燃气报警器安装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燃气作为清洁能源已在我县工商业和城镇居民用户中得到广泛应用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并正确进行安装”,为更好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我县燃气安全防范工作,我局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现将相关工作回复如下: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燃气报警器安装

    我局于2022年、2023年初分别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椒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安〔202212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滁州市城镇燃气春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城函〔202376号)开展燃气隐患安全排查和推动燃气报警器安装的工作。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防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联合商务局、市场监督局、执法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制安装燃气报警器。目前天然气商业用户燃气报警器安装率达到98%,对未安装天然气报警器的用户已进行锁卡处理,限制用气。液化气商业用户安装率达到92%,对未安装液化气报警器的用户上门督促限期整改。

    二、强化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压实企业责任,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做好对燃气用户使用端入户安检工作,规范完善用户台账,做好燃气安全上门宣传工作,指导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发放燃气安全宣传册,强化用户燃气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三、加强燃气安全宣传,保障居民用气安全

    在小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开展燃气安全活动,发放宣传册。我局还将创新宣传方式,推进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活动常态化,不断提升居民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及时防止和消除各种燃气隐患。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全椒县住建局

    联系电话:0550-23029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