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1:09 来源: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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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4〕1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年报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1号楼;电话:0550-2302906,邮编:239500;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县住建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其中,财政资金32条、建议提案办理3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4条、政策法规8条、保障性住房56条、国用土地上房屋征收10条、农村危房改造23条、市政服务23条、其他9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件,共办结52件,16件结转至2024年继续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针对主动公开信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集约化、规范化有序发布展示各类信息,切实做到政策性法规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依期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同时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化展示工作机构、联系方式、办事流程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栏目,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评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根据新修订的《条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把好质量审核关,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同事明确业务股室具体分工,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8

    10

    0

    0

    0

    0

    6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8

    0

    0

    0

    0

    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1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2

    10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6

    0

    0

    0

    0

    0

    1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内容不够丰富,未能全面展现住建工作成效。二是信息报送及时性有待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报送相关学习培训不足,针对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局人秘股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与各业务科室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制度、政策的深入解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信息工作能力。持续推动信息工作交流培训,提高全局人员撰写信息水平和质量,打造作风优良、工作过硬的信息人才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工作创新

    加强对栏目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对时效性较强的动态栏目做到及时更新,提高内容信息的时效性;及时整改本单位网页存在的错敏信息及不可用链接、隐私泄露、外链暗链等问题,保障栏目安全。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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