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建筑施工冬季暨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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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2016年全县建筑施工冬季暨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1月29日

     

     

     

     

     

     

    2016年全县建筑施工冬季暨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深刻汲取江西省宜春市丰城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倒塌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以及国务院11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确保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式总体平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刘广义局长任组长,娄道华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安全股、建管站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股。各镇应成立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和建设的副镇长为副组长、安监办、建管办等镇直单位参加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组织,并且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全面负责本地、本系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有关材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检查安排

    大排查活动采取项目自查、企业检查、县规建局执法抽查和县政府相关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各工程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对承建项目进行自查,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对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要体现“全覆盖、无盲区、零容忍”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落实“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实施闭合管理,确保隐患消除。

    各镇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临时突击抽查等方式,规建局对在建工程进行执法抽查,强化工程安全实体、安全行为的检查力度,以此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

    (二)检查内容

    1、安全实体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临边防护、施工用电、冬季消防等。

    2、安全行为检查:各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情况;开展预防施工坍塌、建筑工地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对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台账建立情况;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面是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落实的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普遍性问题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全面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12月5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觉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和自查整改报告,对发现的隐患按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县规建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组织三个督查组对各镇大排查情况开展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三)巩固强化阶段(2016年12月21日至2月28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县规建局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进行查漏补缺,巩固大检查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确保安全形势稳定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确保工作成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各项责任,务必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地要依法作出停工处理,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对不接受检查拒不停工整改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加强宣传,确保行动有效果。充分利用公共媒体资源,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参与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四)及时总结,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镇、各单位明确专人,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镇、本系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送至县规建局。

    联系电话:2302916;

    电子邮箱:13625501440@163.com;

    联系人:方健(13705507178)

     

     

     

     

     

     

    抄: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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