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27 00:00
    【字体:打印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文件等要求,为切实做全椒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全县改造任务上级首批下达1517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944户。各镇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将2017预脱贫户农村危房改造全面纳入,同时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及其他贫困户。

    各镇已汇总上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名单,共计944户,应全部纳入首批151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之中。

    (二)政府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

    1.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2.其他农村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资金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省级资金每户综合补助2000元,县级配套资金每户综合补助不超过500元;各镇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重建房屋户以及修缮加固户,原则上以每镇总改造户数乘以9500元为资金使用下限,以每镇总改造户数乘以10000元为资金使用上限。

    各镇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

    由各镇以及县国土房产局负责农村危房的鉴定工作,经鉴定属C级、D级危房的,可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镇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完成时限

    2017年8月底完成全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具体步骤及时间节点如下:

    ①农户申请、镇村审核上报名单:2017年2月28日前

    ②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名单:2017年3月10日前

    ③村委会评议及公示:2017年3月11日至3月17日

    ④镇审核及公示:2017年3月18日至3月24日

    ⑤县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2017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⑥项目实施: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

    ⑦项目竣工验收:2017年7月1日至7月31日

    ⑧资金发放:2017年8月底前

    四、实施管理要求

       (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精准确定改造对象。各镇要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对象,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防灾农村危房改造重点位置。要优先安排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农房改造,2017年力争完成住房最危险的危房改造,确保不出现倒房塌房事件,确保困难农户生命财产安全。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1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各镇要积极开发推广低造价农房建造技术,不能只建房屋壳子,还要保障改厕、改厨、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不断提高改造后农房的适应性。各镇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及传统风貌。

     3.加强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各镇要根据美丽乡村布点规划,合理规划选址。新建农房要选择地形开阔平坦、地基稳定密实的地段,不得在易受地质灾害侵袭的区域建房。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体现地域特点,突出乡村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实施农房风貌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把监管贯穿建设全过程。要加强技术指导,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时,技术人员要现场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尤其是漏水、裂缝等施工问题,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组织镇村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要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要按照基本建设条件逐户逐项检查,不合格的要整改达标。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二)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要符合《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的有关规定,一户一档材料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危房鉴定、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参加验收人员均需在竣工验收报告中签名,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要加强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

    2.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镇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周报制度,于每周一将上周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报县危房改造办公室;各镇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报送县危房改造办公室;各镇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三)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监管。

    1.加强使用管理。各镇要按照《财政部 住建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2.及时支付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附件一:2017年全椒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附件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

    附件三:《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

     

     

     

     

     

     

    全椒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全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全椒县财政局

     

     

     

     

    发:各镇人民政府

    抄:县委、县政府、县效能办、县民生办、县扶贫办、县政府督查室

    2017年3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