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椒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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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冬季、元旦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椒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安〔2016〕13号)文件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全椒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23日

     

     

    报:市建委、市建管处、县安委会、沈文琪副县长、金义平副县长

    抄:县安监局、效能办、开发区建设局

    全椒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我县建筑施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 推向深入。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局党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建筑施工现场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及批示精神,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做措施;强化政府统一领导、健全行业协调配合机制、严格部门依法行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治,依法限期整改消除施工现场较大安全隐患,停工整改消除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及非法违法施工行为。坚决杜绝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三、组织机构

    全椒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广义

    副组长:娄道华

    成  员:盛华国、冯智才、魏强、陶育贵、吴华平

    为使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有效落实并取得实效,实行划定区域、包片落实、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管站),盛华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落实分为三个片区,东片区(吴敬梓路以南至儒林路以东至庄曹路以北至襄河大道西、六镇镇、马厂镇、西王镇、石沛镇)责任领导魏强,责任人杨增峰、蒋涛;西片区(吴敬梓路以北至儒林路以西至庄曹路以南至襄河大道西、武岗镇、二郎镇、古河镇、大墅镇)责任领导陶育贵,责任人黄华、方健、刘洋;经开区(开发区、十谭工业园区、杨桥工业园区、邱塘工业园区、十字镇)责任领导吴华平,责任人罗荣乐、陆庆杰。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17年2月中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今年11月底)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对施工现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分别列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三个清单”(附件),各单位对照清单落实整改要求,并将清单于11月28日上报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深入排查、重点整治阶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

    各片区责任人,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三个清单”,片区领导和片区责任人要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施工现场,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及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等施工行为。对照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下达限期或停工执法告知书,并跟踪落实整改结果。

    (三)全面督查、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2月)

    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的督查组开展督查,重点督查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施工行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各单位要全面总结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并于2017年2月13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至专项行动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

    确实担负起总牵头作用。按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所需费用。主持召开定期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二)监理单位

    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的监理责任纳入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审查相关人员证件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实施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理,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开展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或停工指令,督促并落实隐患整改。对拒不落实整改的要及时报告。

    (三)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管、负责人带班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立即成立组织机构,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的准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自查自纠流于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存在非法违法施工行为的施工现场,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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