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5:37 来源:115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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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度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要求,现将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在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一名联络员专职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工作联络员制度、强力推行两员合一制度、责任清单制度、2+1审查制度。三是严格对照《全椒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方案》,重点围绕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内容公开。

    2019年,我局共发布政府信息731条。在重点领域方面,房地产市场监管共发布199条,住房保障44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21条(古襄河、老赵店河水环境治理工程、中医院迁建工程、职教中心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发布132条,其中行政许可102条,行政征收12条,其他权力18条。监督保障17条,脱贫攻坚13条,政策解读(包括多种形式)和回应关切发布83条。积极落实省政府4·2·1+N新闻发布机制,2019年度共发布4次新闻发布会,制作图解3,分管领导出席2次,主要负责人出席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和县政务公开办关于依申请公开答复要求,在答复期限内进行依申请公开答复,其中予以公开5依申请人要求不予公开2件,均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规范收到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保障群众知情权,畅通群众与政府及部门沟通渠道,及时、全面、高质量发布重点领域信息,打造阳光、透明政府,使群众对政府推进的各项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与政府网站、政府新媒体联动,在政府网站开设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专题专栏,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知晓度。

         (四)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修订工作,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充分肯定,1小时高效完成全县政府级、部门级、镇级目录整体升级。

    (五)监督保障。

    建立落实政务公开2+1审查制度,压实业务人员、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的审查责任,在信息发布过程中,我局对涉及政治方面的专有名词表述,再三确认审核;对财务股、村镇股、住房保障股等可能发布群众隐私信息的股室,做到常提醒、勤审查,特别是发布专项资金结果,要反复审查对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否处理。2019年度我局共自查4次,经我局自查和县市政务信息监测,2019年度我局无发布侵害群众隐私信息的情况。

        (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情况。一是在我局人员流通显著位置开设宣传活动专题专栏,转载新《条例》全文及政策解读等内容。及时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在会上传达文件精神并分发相关文件学习总体上看,业务人员基本能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要求来编辑信息,但是由于各股室业务繁忙,人员较少,学习不到位,同时由于内容要求与实际操作中提供的材料不一致,导致我局发布的信息质量与条例中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对此,我局针对各个股室制作信息公开操作细则及项目责任清单,对于我局部分材料与责任清单中的内容要求有出入的地方,及时与县政府办对接协调处理,提高业务人员责任意识和操作水平,业务人员编辑后由其分管领导过审,最后由联络员统一发布,确保发布信息规范标准。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1

    4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

    +10

    5007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

    1

    行政强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9

    177502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发布内容不够准确,与目录规范的内容要求有一定差距,三是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为此,我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联络员和业务人员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推行两员合一制度,不断压实信息联络员和业务人员责任,督促业务人员切实履行编辑职责。二是做好信息员和业务人员培训工作,提升业务水平。相关业务人员要准确掌握局里可信息公开的事项、内容要求、公开标准,严格按政府信息标准指引文件要求规范编辑信息,确保信息制作标准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完善我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与业务员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布、更新项目进度,做到项目全生命流程公开。

     

                                     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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