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椒县大墅镇贸昌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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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椒县大墅镇贸昌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答疑澄清公告

    现就全椒县大墅镇贸昌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作如下答疑澄清:

    问:招标文件第12页:1、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缺项不计取。业绩规模以监理合同规模为准,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

    注:(1)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内容、规模、造价、金额、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计分。2)投标文件中业绩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监理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和监理合同的金额为准;4)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我单位业绩监理合同中未体现规模金额,但竣工验收报告中有工程造价,问:是否可以改为“业绩规模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答:业绩规模以中标通知书中和监理合同的规模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中和监理合同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用最新的澄清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单位:全椒县大墅镇人民政府

                                               期:202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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