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工作报告解读之二治水兴水管水呈现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0-02-0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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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7日~28日,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志宏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2018年工作,过去一年,在新时代安徽水利现代化建设征途中,全省水利系统克服了很多困难,付出了艰辛努力,治水兴水管水呈现新格局。

    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重大规划积极推进。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开展“十三五”全省水利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完成安徽省水系空间布局规划、淮河中游综合治理规划、颍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等重点规划编制。组织编制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项目,重大水利项目谋划储备进一步加强。

        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步伐。聚焦年度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定期调度会商,强化督导检查,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长江马鞍山河段二期整治、港口湾水库灌区和牛岭水库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列入国家172项重大节水供水工程已开工16项。制定《安徽省加快推进进一步治淮工程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进一步治淮工程稳步推进。引江济淮、巢湖环湖防洪治理和月潭、江巷水库工程加快建设,下浒山水库主体工程基本建成。

        薄弱环节治理全面提速。坚持挂图作战,实行台账管理,压茬推进初设报批、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全力推进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列入省《政府工作报告》的20座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70个中小河流治理、25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裕溪河、青弋江、皖河治理等加快实施,滁河近期防洪治理、水阳江当涂段、池河、秋浦河等项目加快扫尾。

        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有力推进。在开展淮河流域行蓄洪区精准调查的基础上,按照“一区一策”“一台(圩)一方案”,编制完成《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方案》。编制《安徽省淮河行蓄洪区饮水安全规划》并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提前完成行蓄洪区规划内现有饮水工程巩固提升任务。

     

    全力防抗台风暴雨和干旱灾害

     

        暴雨洪水应对有效。2018年汛期,受强降雨影响,我省局部地区遭受洪涝灾害,特别是皖北部分地区受“温比亚”台风暴雨袭击,发生严重灾情。各级防办、水利部门加强监测预警,强化会商研判,及时调度防洪工程,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受灾各地积极行动,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区群众10.86万人,及时排出受涝农田1079万亩,最大程度减轻了灾害损失。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各类防洪工程经受住了考验,大江大河运行平稳,大中型水库拦洪削峰作用显著,重要支流、小型水库无一溃堤垮坝,有力保障了工程安全和人员安全。

        抗旱供水保障有力。在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针对梅雨期后部分地区发生的高温伏旱,各级防办、水利部门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河湖库水位,加强蓄水保水和引水调水,有力保障了供水安全。

        汛后反思及时开展。认真学习贯彻李国英省长关于永堌水库防汛“双八问”系列批示精神,深入查找防汛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防汛调度指挥机制,加强防汛信息管控能力建设,严格排查防洪安全隐患,细化实化防汛应急预案,强化基层防汛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防汛工作能力。

     

    扎实开展农村水利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推进有力。制定《安徽省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并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大力支持行蓄洪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加快实施现有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全年完成投资24.18亿元、是年度计划的2.53倍。注重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建立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建立水质监管协作机制,加大水质监管力度,水质达标率比2017年提高7个百分点。

        农田水利建设持续加力。坚持系统治理、成片推进,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启动实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出台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和考核验收办法,完成年度投资87.1亿元,治理面积794.9万亩。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8.3万亩,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淠史杭、驷马山、茨淮新河3个大型灌区和15个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实施。

        水利扶贫工作精准发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将水利扶贫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牢。制定《安徽省水利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提升贫困地区“双基”水平,扎实推进水利扶贫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46亿元,其中31个贫困县完成投资96.4亿元。巩固提升水利定点扶贫实效,切实履行牵头帮扶颍上县职责,深化“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四查四改”工作,以作风建设成果推动水利扶贫措施落实。

     

    加强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

     

        水资源管理保护进一步强化。以水资源双控行动为抓手,推动水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强化用水总量控制,实行用水计划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和监管,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2018年全省用水总量232亿立方米,低于控制目标值。严格用水效率控制,落实《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建立重点企业监管名录,初步建立取水许可监管预警机制,全省万元GDP用水量持续下降。推进节水减排,43个县级行政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82家。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在册的2137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登记、立牌和建档。大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水源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全部取缔,1070个入河排污口完成工程整治措施。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项目建成运行。开展200个跨市河湖断面水质水量监测。优化取排水口布局,启动安徽省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编制。加强地下水保护,以淮北地区为重点,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封闭水井134眼,压采地下水940万立方米。

        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20个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4个坡耕地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90.8平方公里,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9条。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覆盖监督检查。编制《安徽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加强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

        水生态修复力度进一步加大。推进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6个国家级和5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通过验收。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芜湖县陶辛镇、宁国市水系连通项目和安庆市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基本建成。实施生态补水工程,通过淠史杭和驷马山灌区向淠河、淝河、滁河等生态补水2亿多立方米。基本完成颍河生态流量试点任务。

     

    依法加强河湖管理保护

     

        水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完成《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6部水法规修订工作。《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管理条例(草案)》已通过省人大一审。长江保护立法纳入省人大今后五年立法研究类项目。池州市、黄山市分别出台《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黄山市河湖长制规定》等地方水法规,地方水利立法工作加快推进。

        河湖岸线空间从严管控。围绕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落实《安徽省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安徽省长江干流岸线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编制淮河干流、巢湖、新安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联合省交通厅印发实施《安徽省淮河岸线整治行动方案》。

        河湖管理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整治、长江经济带固废排查、水库垃圾围坝整治、河湖采砂整治、河湖“清四乱”等五大专项行动,共依法拆除长江岸线违法项目47个,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固废点位1158个、“四乱”点位866处。制定《湖泊、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问题整治标准》,抓实全省湖泊河道违法建设问题排查工作。

        河湖行政执法迈出新步伐。制定《安徽省河湖执法方案(2018-2020年)》,组织开展河湖执法督查活动,共发现和制止水事违法行为13577起,立案查处3492起。实施淮河非法采砂治理行动方案、长江(安徽)经济带治砂工作方案,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

     

    持续规范工程建设和管理

     

        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落实“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建管机制,严格执行“四制”,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制度和监督机制,水利工程质量总体可控、稳步提升。加强水利工程招标监管,修订完善水利工程招标示范文本。强化市场主体行为动态监管,定期开展施工企业合同履行评价,动态调整信用等级。组织开展监理单位履职专项检查,加强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信息公示和广域网考勤,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引导市场主体履约守信。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重点工程建设安全巡查监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态势稳中向好。

        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推进水利工程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在厅直水管单位开展工程管理现代化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新增1个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公布湖泊保护名录(第一批),启动摸清家底、理清责任“双清”行动,夯实工作基础。完成全省各类水库注册登记工作,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水库安全隐患1340个。河湖及水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成试运行。

     

    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创新

     

        各级河长湖长见行动见成效。着力完善河湖长工作机制,制定河(湖)长巡河工作指导意见、省级暗访工作制度等,经省级总河长审定后印发实施。全年河长湖长共巡河120万人次,推动河湖管护问题整改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河湖管护实现了从“没人问”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

        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省新颁发工程所有权证、使用权证16.2万份、管护责任书7.4万份,新成立各类管护组织2400个。完成蒙城等6个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理机制试点验收。基本完成定远县、阜南县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任务。

        水利“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简政放权,厅行政权力事项较上年减少4大项3子项。强化行政权力监管,修订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61项。深化“互联网+水利政务服务”,实行窗口办理最多跑一次,厅本级39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运行,申请材料从112项减至57项。

        科技和信息化建设逐步加强。加强水利科研管理,推进重大水利科技项目立项和实施,2项水利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3项获省科学技术奖,5项获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发布省地方标准3项,获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专利31项,完成3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编制《安徽省水利厅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出台《水利厅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意见》,启动省级水利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完成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安徽水利信息网改版上线和厅直单位网站整合迁移工作。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全面接受省委巡视监督,对指出的突出问题,做到即知即(PpB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

        党建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与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责任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开展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谈话诫勉、报告个人事项、函询制度,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加大人才引进和招聘力度,招募水利“三支一扶”人员44名。加强干部职工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19个,培训人员1770人次。

    监督执纪力度持续加大。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制定厅党组实施办法,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厅共查处违规违纪人员16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人、组织处理99人、诫勉谈话30人,有效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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