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政办〔2023〕13号
关于公布全椒县乡镇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
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安徽全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和《关于做好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5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乡镇“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县政府结合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和县级审批执法权限赋权承接落实情况等,在已公布的乡镇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基础上,按照“一乡一策”办法,编制了《全椒县乡镇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全椒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椒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三清单”),现予以公布。
“三清单”公布后,《关于公布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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