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0-05-0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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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小水利改造提升工程补助标准按照《全椒县小型水利改造提升财政奖补办法》(全政办〔2015〕12号)执行,工程通过县财政、水利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奖补资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等,按工程招标合同价和项目最终审计决算拨付;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用于抗灾电费,由水利、财政、供电等部门共同审核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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