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古河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3日印发了《古河镇2023年禁捕退捕工作计划》。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背景依据: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要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一年集中整治,两年巩固提升,三年建立长效机制”的目标要求,全面实施长江支流滁河古河段水域(包括丁字河)“十年禁渔”工作,推动辖区“四无四清”常态化、可持续。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形成草稿。我镇在参照省、市、县文件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镇以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草拟文件初稿。
2.会议讨论修改。我镇就初稿内容,召开各部门意见征集座谈会,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提请党委会议研究审定。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加强沿河各村自用船舶管理、依法打击取缔“三无”船舶、全面落实“十年禁渔”问题整改、全链条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法打击等措施,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五、重点内容
分四大点内容,第一点确定了禁捕工作目标。按照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三年强基础,稳得住”的目标要求,持续推动长江支流滁河古河段水域(包括丁字河)“四无四清”常态化、可持续。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稳得住。第二点明确了禁捕工作重点任务。切实抓好宣传舆论引导: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抓好禁渔巡查:加强禁捕水域日常监管,扩大监管覆盖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严格禁捕执法打击:将巡查和联合执法相结合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规范自用船舶管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没有保留必要的,及时进行清理、取缔和回收处置。符合相应条件的村自用船舶由镇人民政府统一进行编号造册、船体喷涂“生产自用船”字样,发放船名号牌和登记证书,并标明船名、禁止营运、禁止捕捞等标识。第三点明确了禁捕工作具体措施。加强护渔员管理;沿河各村纳入禁渔工作;“河长制”工作人员纳入禁渔工作;镇值班人员工作纳入禁渔巡查工作。第四点明确了工作要求。抓好组织保障、机制保障、投入保障和督查保障。
六、创新举措
按照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要求,加快推进沿河各村(再安村、大同村、古河村、周湖村、晋集村、石溪村、石涧村)自用船舶规范管理,落实村自用船舶不参与非法捕捞和运输等活动责任,清理取缔“三无”船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设置禁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河长办,分管负责人辛长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八、咨询渠道
联系人:辛长义
联系电话:0550-530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