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河镇2023年春(秋)季畜禽集中强制免疫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3-03-20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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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河镇2023年春(秋)季畜禽集中强制免疫工作意见

    各村(居)委员会:

    根据我镇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需要,镇政府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春(秋)季畜禽集中免疫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时间安排

    2023年春(秋)季畜禽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20日起至4月15日结束(秋季从9月10日起至10月5日结束)。

    二、免疫病种

    (一)生猪:0型口蹄疫。

    (二)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

    (三)牛羊:0型-亚洲型口蹄疫和羊小反刍兽疫。

    三、实施方案

    (一)散养农户畜禽免疫

    1、召开村级负责人会议,印发《全椒县2023年春季散养畜禽集中免疫告知书》(见附件一)并张贴到每个村民小组。

    2、由各村统一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逐村逐户逐头(只)实施免疫,以户发放免疫证明、建立免疫档案。

    (二)规模场户畜禽免疫

    1、召开规模养殖场户会议,逐场逐户签订《全椒县2023年规模场户动物防疫责任书》,发放《全椒县2023年规模场户动物防疫联系卡》、《全椒县2023年规模场户动物防疫告知书》(见附件二、三、四)。

    2、规模养殖场户持《全椒县规模养殖场户防疫告知书》第三联到县防指办领取疫苗自行免疫,并按规定要求加施牲畜二位码耳标、建立免疫档案。

    3、镇政府包村负责人、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人定期深入各规模养殖场户督查、知道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并填写《全椒县规模养殖场户督查指导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五)。

    四、几点要求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疫病的免疫密度、牲畜耳标打挂率、免疫证明发放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均达到100%。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及羊小刍兽疫的免疫程序要严格按《全椒县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另文印发)实施。

    (三)集中免疫期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各村(居)要将《动物防疫联系卡》、《全椒县规模养殖场户动物防疫责任书》、《全椒县规模养殖场户防疫告知书》印发到每一个规模养殖场户,确保不漏一场一户;同时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防疫工作的检查指导,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和督查责任。

    2、镇畜牧兽医站要切实加强春防期间的指导与督查;并认真开展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和散养农户、规模场户畜禽的免疫抗体监测。

                               古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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