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河镇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7-12-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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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第一时间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研判舆情发展走向,及时上报舆情动态,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准确信息并慎报原因,情况较为复杂的舆情信息,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评议猜测或随意解读时,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事件处理的舆论主导权。

      (二)全局利益原则。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面舆情信息时,坚持以维护党委政府形象和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把群众利益、大局利益始终放在优先位置。

      (三)口径一致原则。在对外信息发布中,做到步调统一、口径一致、权威发布,避免说法不一、自相矛盾,造成于己不利的后果。

      (四)疏堵结合原则。注意把握对外信息发布的分寸和节奏,尊重事实,循序渐进,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正确引导和利用网络传媒,在公开透明发布信息的同时,及时删除各类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谣传信息。

      (五)协作协调原则。充分发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团队协作、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作用,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分类分级

      (一)诱发舆情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1.自然灾害、社会事业类:主要包括洪灾、干旱、冰雹、高温、大风、沙尘暴、低温冰冻灾害、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民政救助、扶贫帮困、劳动保障与监察等社会事务。

      2.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失火、爆炸、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建筑安全事故、电气水事故、煤气中毒、危化品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药品安全、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建设、城市管理类:主要包括道路、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施工、维护过程中发生的事件以及综合执法过程中发生的事件。

      5.规划土地类:主要包括土地买卖、手续审批等过程中发生的事件。

      6.社会安全及管理类: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事件、群体性事件以及其它刑事案件、偶发事件等。

      7.经济、税务纠纷类:主要包括财务审核、审计,地税、国税税收等事件。

      8.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引起的网络类: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不正问题引发的网络炒作事件等。

      (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的性质、规模、发布平台级别和影响力,舆情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三个级别,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Ⅲ级(黄色):指在滁州市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较为严重,影响范围较大。

      Ⅱ级(橙色):指在安徽省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恶劣,影响范围大。

      Ⅰ级(红色):指在国家级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生的负面舆情,事件性质恶劣,影响范围极大。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古河镇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镇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一)古河镇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傅文宝

    副组长:邵义华  刘书法  任  权  於凤银  李传阳

    卞恒兵  郑  平  袁长宗  何  方  辛长义

    张宏兵  张  澍  李绍武  范圣勇       

      成    员:各站办所负责人、驻镇单位负责人及各村

      (社区)书记

      职    责:

      (1)领导和指挥全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2)根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发生、发展、衍变情况,适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召集各相关成员协同开展处置工作;

      (3)组织收集、跟踪舆情信息,及时向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4)通过正规权威媒体适时适度发布真实消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5)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并协调党政综合办公室、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共同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舆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信息收集、事件调查、信息发布四个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傅文宝

      副主任:范圣勇

      成  员:党政综合办公室、古河镇派出所等负责人,发生舆情的相关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职  责:

      (1)负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召开;

      (2)负责做好全镇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的上传下达、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

      (3)督促落实古河镇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

      小组做出的决策和措施;

      (4)负责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的启动;

      (5)负责舆情事件处置相关信息的统稿、发布工作;

      (6)负责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负责新闻发布会等相关正面宣传活动的组织开展;

      (7)负责组织网络评论员做好网络评论、跟贴引导工作;

      (8)负责和相关单位协调联系,形成舆情处置工作联动机制,协同完成舆情处置工作;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信息收集组

      组  长:何 方

      副组长:各涉事站办所负责人

      成  员:冯婷婷  郭 敏  孙 昕  方小君

      职  责:

      (1)负责做好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编报等工作;即时对中央、省、市各级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涉及古河镇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类负面舆情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对于重要信息立即编制内部简报,按照舆情信息的类别和级别,按程序向古河镇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党委政府报送;

      (2)负责做好对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舆情引导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3.事件调查组

      组  长:涉事党政班子分管领导

      副组长:涉事站办所负责人

      成  员:派出所、事件涉及的相关站办所负责人。

      职  责:

      (1)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对各媒体舆情反映事项展开全面调查,快速形成调查处理报告,为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提供有力证据;

      (2)针对调查情况,及时研究并提出事件应急处置的对策和建议。

      4.信息发布组

      组  长:事件涉及的党政班子分管领导

      副组长:涉事站办所负责人

      成  员:党政综合办公室、宣传干事

      职  责:

      (1)依据事件调查组向领导小组提交的书面报告,精心编制回应媒体稿件、信息和视频,经领导小组审定,必要时报请领导小组审定;

      (2)负责联络正规权威媒体,将事件调查情况书面回应稿件对外予以发布;

      (3)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负责做好相关网络、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信息发布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的宏观指导、督查督办和领导批示的转办、督促、反馈等工作;参与舆情处置相关工作;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的综合协调、通讯联络、督促检查;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牵头做好各个媒体舆情信息的监测、收集、分析、评估、编报、转办等工作;负责做好舆情反映事项正面回应稿件审核工作,并及时协调有关方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络跟贴引导、接受记者采访、书面材料反馈等形式,切实做好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等工作;负责做好新闻媒体记者采访的审核、登记、接待等工作。

      派出所:牵头做好公共安全及管理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形成客观、详实的书面调查报告,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协助做好事件调查组实地调查的秩序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配合做好其他事件调查组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网上情报信息工作,监控本地重点网站、网页、论坛、贴吧、微博以及经常上网从事煽动破坏活动的重点人员、组织,并及时向信息收集组传递监测信息;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查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一般违法犯罪案件;参与新闻发布并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社会事务办:牵头做好自然灾害、社会事业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形成客观、详实的书面调查报告,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参与新闻发布并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配合做好其他事件调查组的调查处理工作。

      卫计所:牵头做好公共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类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形成客观、详实的书面调查报告,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参与新闻发布并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配合做好其他事件调查组的调查处理工作。

      农经办:牵头做好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形成客观、详实的书面调查报告,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参与新闻发布并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配合做好其他事件调查组的调查处理工作。

      国土所:牵头做好规划土地类、征迁类、地质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形成客观、详实的书面调查报告,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参与新闻发布并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配合做好其他事件调查组的调查处理工作。

      财政所:牵头做好经济金融、税务纠纷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形成客观、详实的书面调查报告,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参与新闻发布并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配合做好其他事件调查组的调查处理工作。

      城建办:牵头做好建设、集镇管理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形成客观、详实的书面调查报告,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参与新闻发布并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配合做好其他事件调查  组的调查处理工作。

      镇纪委:牵头做好党员干部纪律作风不正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形成客观、详实的书面调查报告,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参与新闻发布并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配合做好其他事件调查组的调查处理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反映事项的舆情报告、实地调查、情况汇报、纠错整改、信息传递等工作;拟定对外发布信息的初稿,并参与审核向相关媒体提供事件的有关信息;参与新闻发布并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访。

      四、监测预警

      (一)舆情监测

      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派出所配合,建立健全日常值带班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信息收集组工作职责,每日实行定时搜索、收集涉及我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负面舆情信息。

      (二)预警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派出所要切实加强日常信息调查研究,做到动态监测,详实记录,及时收集各级涉及我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负面舆情信息,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立即上报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呈报区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或党政班子相关领导批示。

      (三)预案启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舆情信息的来源、性质、规模、发布平台级别和影响力等指标,及时提请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预案启动指令。应急响应及其响应级别命令发布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启动联动机制,立即组织协调各工作小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舆情处置工作。

      五、应急响应

      (一)一般性舆情处置应急(Ⅲ级)响应

      1.处置程序:信息收集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呈送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批示→事件调查组或事件涉及的部门和办事处调查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信息发布组依据领导批示和调查报告编制稿件、视频等→领导小组审核后由信息发布组发布→信息收集组跟踪关注成效。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组织协调、上传下达、督促检查的职能,负责做好舆情处置日常办公。

      3.信息收集组及时结合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性质和特点,继续核查信息来源、扩散范围、转载转播频率、点击率、收视率等相关指标,跟踪掌握舆情发展、衍变、处置成效等情况,为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舆情处置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4.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事件调查组或事件涉及的站办所或村(社区)迅速组织人员,就舆情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及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呈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5.信息发布组按照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批示和调查报

      告,积极通过编写新闻通稿、实行网络舆论引导、安排采访活动、编制书面回复等途径,做好舆情反映事项的正面回应工作,从而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批驳谣言,消除负面影响。

      (二)较大舆情处置应急(Ⅱ级)响应

      1.处置程序:信息收集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批示,若有必要,由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事件调查组实地调查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信息发布组依据领导批示和调查报告编制回应稿件、视频等→回应资料经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审核后由信息发布组发布→信息收集组跟踪关注处置成效。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组织协调、上传下达、督促检查的职能,负责做好舆情处置日常办公。

      3.信息收集组及时结合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性质和特点,进一步核查信息来源、扩散范围、转载转播频率、点击率、收视率等相关指标,跟踪掌握舆情发展、衍变、处置成效等情况,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参考意见。

      4.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事件调查组迅速组织人员,就舆情反映事项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呈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5.信息发布组按照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或上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调查报告,积极通过编写新闻通稿、实行网络舆论引导、安排采访活动、编制书面回复等途径,做好舆情反映事项的正面回应工作,从而引导舆论、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批驳谣言,消除负面影响。

      (三)重大舆情处置应急(Ⅰ级)响应

      1.处置程序:信息收集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呈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宣传部通报情况→事件调查组立即赴实地深入调查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信息发布组依据相关领导批示和调查报告编制回应稿件、视频等→经领导小组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宣传部审核后由信息发布组发布→信息收集组跟踪关注处置成效,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组织协调、上传下达、督促检查的职能,负责做好舆情应急处置日常办公。

      3.信息收集组24小时值班,及时结合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性质和特点,进一步核查信息来源、扩散范围、转载转播频率、点击率、收视率等相关指标,跟踪掌握舆情发展、衍变、处置成效等情况,为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提供参考意见。

      4.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事件调查组迅速组织人员,就舆情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及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呈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5.信息发布组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批示,依据调查报告,积极通过编写新闻通稿、实行网络舆论引导、安排采访活动、编制书面回复等途径,做好舆情反映事项的正面回应工作,从而引导舆论、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批驳谣言,消除负面影响。

      六、处置机制

      舆情事件发生后,在启动舆情处置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启动落实以下处置机制:

      (一)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动机制。事件发生后,镇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舆情,传达党委政府指示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各项工作机制,落实各工作小组和工作人员责任,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启动舆情处置工作方案审批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方案(个案),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三)启动平面、广电媒体、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及时组织网络技术和管理人员,开展有效的网上舆论管理和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工作人员做好广电、平面媒体的接待工作,及时给与正面回应,封堵和删除网上谣传信息。

      (四)建立舆情处置总结评估机制。重大处置工作结束后,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站办所对事件发生、发展和舆情应对处置进行总结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表彰奖励对舆情处置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追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责任,视情节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与联络保障

      各站办所、村(社区)须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体系,指定

    信息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

      (二)财力和人力保障

      财政所要为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负有舆情处置职责的相关部门和站办所要为处置工作提供相对固定的人力支持。

      (三)宣传与培训保障

      1.加强常识宣传,提升信息捕捉、信息分析、信息研判、信息处置水平,最大限度消除因伪舆情泛滥、歪曲事实真相而造成形象受损、社会不稳定等负面影响。

      2.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力度,举办培训班,利用典型舆情处置案例,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各站办所、村(社区)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古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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