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六镇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六镇镇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uanjiao.gov.cn/public/column/161055087?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六镇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全椒县六镇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50-5291002;传真:0550-5291004;邮编2395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六镇镇政务公开工作在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部署及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公正、清晰、透明,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8条。其中,发布“机构设置”类23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类9条,“财政预决算”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类287条,“应急管理”类22条,“人事信息”类3条,“精准脱贫”类42条,“教育医疗”类21条,“社会保障及救助”类118条,“农业及水利”类7条,“土地及房屋宅基地”类23条,“资源交易”类76条,其他各类信息1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编制完善相关栏目调整和数据迁移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畅通群众与政府及部门沟通渠道,及时、全面、高质量发布重点领域信息,使群众对政府推进的各项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强后台账号管理,建立完善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归档工作,以备查阅。
(四)平台建设。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完成乡镇本级目录迁移和信息补充工作。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为深刻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涵,着力加强《条例》的学习培训,将《条例》纳入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村“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全体镇干部、各村(居)书记参会,详细解读《条例》,要求全体干部结合日常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对新《条例》的知晓度。在镇、各村(局)为民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材料,工作人员为前来办事群众发放、讲解条例;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新条例相关内容;在公示栏和为民服务大厅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利用县政务公开网发布相关信息,方便网民网上阅读了解政务公开《条例》。
(六)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全镇各部门共同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六镇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组织委员牵头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本单位积极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本单位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利用政府网站栏目更新的机会,持续开展读网工作,立行立改、查缺补漏,完善网上政务公开信息。加强业务培训,多次开展政务工作培训会,学习借鉴优秀的经验做法,以求更好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七)创新举措。
创新宣传渠道。坚持“线上线下”双向宣传。积极利用政府公开栏进行宣传,印制宣传画报、画册,用不同的方式和形态向群众展示。同步推进线上宣传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等线上平台公开发布政策信息,定期进行信息更新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1 |
-9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4 |
0 |
|
行政强制 |
0 |
-6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9 |
49851582.4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更新目录后不熟悉。下半年设立重点项目目录,数据迁移完成后,部分信息员对新目录不熟悉、不了解,信息发布工作存在滞后现象。
(二)业务员工作任务较重。镇村政务公开工作均未配备专职人员,特别是业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数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
(三)政策解读不足。解读形式单一,解读材料偏少。
改进措施:
(一)完善常态化督察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将该工作列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增加培训,熟悉业务。重新熟悉政务公开新目录、新领域,补充完善信息内容,抓紧抓实信息日常更新。
(二)强化解读工作。丰富解读形式,注重回应热点,对当下热点难点问题,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和回应,提高政务公开的易读性和接受度。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
线下,对镇、村(居)政务公开栏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线上,确保安全防护到位,确保账号信息不被窃取、信息内容不被篡改。排查发布信息是否合规,重点排查涉嫌个人隐私泄露等类似情况,如出现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及时删除,保护公民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