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永莉代表:
您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中提出的关于白酒村医室看病买药报销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落实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政办〔2019〕14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医保发〔2019〕11号),结合本市情况,制定了《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滁政〔2019〕24号)。目前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保险比例均是根据此文件执行。
办复类别: 二 类
联系单位:医保办
联系电话:0550-5291019
承办单位名称:医保办
答复日期:2023年2月28日
注:办复类别共分一、二、三类
一类: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二类: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
三类:所提建议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供部门工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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